一手烂牌的错位人生(21)(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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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愣了下,低头重新看了眼手里的材料:“你们不是刚登记过亲子关系吗?又要解除?”
  姬离坦然自若道:“不,您误会了。我是替我朋友问的。”
  警察暗自嘀咕了下“奇奇怪怪”,但还是认真回答道:“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是不能解除收养关系的。除非……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去解除关系,或者诉讼到法院解除关系。”
  “感谢您的解答。”
  姬离转头看着沉默下来的夫妻俩,低声问:“我让你们很为难吗?”
  陶青林先回过神来,摇摇头:“没有,这个问题其实爸爸也准备问来着。”
  齐凌芳也立马回过神来,笑着说:“没有。妈妈是为你骄傲!”
  三人相视一笑后,再次走向停车场去。
  只不过这次……三人的心情就各不相同了。
  姬离故意当着他们的面那么问,就是清楚地告诉他们,万一陶可欣或者孔家人死活不同意把她接回去,那就只能走协议解除关系或者诉讼解除
  关系这两条路。
  但陶可欣或者孔家人呢,骨子里的劣根性一脉相承,肯定不可能答应协议解除。即使勉强同意,说不定还有一堆附加条件,要狠狠咬下他们一口肉才肯罢休。
  然而诉讼解除更是不可取,一来对陶青林和齐凌芳的声誉和事业都会有所影响,二来……打官司起诉的周期太长,中间难免出现其他难以预料的变化。
  不过还好,警察说了是“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不能解除收养关系”。
  现在陶可欣和“陶姝君”都差不多十七岁,那么也就是说,最多一年后两人就满十八岁了,到时候也可以强制解除亲子关系。
  到时候,任凭陶可欣再怎么说,也不得不被扫地出门、回到孔家去。若是到时候孔家人找上她继续吸血,那也是她自己应该面对的事情,与无辜的陶家人没有一毛钱关系。
  ——这些道理姬离能想到,那么陶氏夫妻肯定也能想到。
  虽然在姬离看来,还有另一个快速简洁一步到位的好法子——强制送她回孔家村,回到孔家。
  毕竟说破天去,这么做也是没毛病的啊。
  法律这个东西只具有普适性,不具有特例性。
  当年孔大壮夫妻恶意抱走孩子的事已经无从查证,自然也不好起诉要求他们赔偿……但陶家人完全可以起诉要求他们认领回陶可欣,届时法院也会要求他们必须认回她,否则就会以遗弃罪论处了。
  陶家人又没做违背法律的事,所以完全不用害怕或者担心什么,完全可以这么做。
  只是,姬离看向身侧和斜前方,忍不住暗自琢磨起来: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又会怎么做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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