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伙过日子[七零] 第42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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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大伯叹口气,“倒也不至于。”其实这话口已经犹豫了。
  林小红一力坚持,“队长叔、大伯,我是真想写,不是被逼的。写完了,有人就不会惦记了,也让我过点消停日子。”
  最终林小红和一众人去了大队部,将文书签了,一式三份。
  里边除了房子,还明确写了她享受三个孩子的监护权。
  她怕李老叔、老婶再拿仨崽崽做筏子。
  李大伯拿着文书,觉得有些没脸,有点欺压小辈,就骂不着调的弟弟,“哪都有你!以后你们少去烦小红,她养仨孩子也不容易…”
  林小红将自己那份文书收好,“那大伯、老叔你们先忙着,我回去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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