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自取其辱(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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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份真心虽然见得多,可是这是第一个没有结婚的男人对自己动心啊,不由让她有许多感动。
  她呆在那里,想着小刀,想着他说的,姗姗,你是第一个送我生日蛋糕的人,姗姗,你是第一个送我礼物的人。她当时问你没有爸妈吗。他苦笑了一下说,我小刀从小就是孤儿,连自己的姓名不知道,因为打架时喜欢用一把刀,人送外号小刀,一直叫到现在。
  小刀也是可怜的人,在某一种程度上,小刀其实很像阿夜。
  胡姗姗陷在自己的思绪里,直到听到一声尖刻的声音,你在发什么呆,听里面说话啊。
  她只得抬起头来,迎上的是阿蜜达恶狠狠的眼睛,她的眼白奇怪的翻上来,占满了眼眶的大部分空间,那模样,在倾盆的大雨中,配上惨白的面孔,一缕一缕贴在脸上的绿色头发,实在是很吓人。
  胡姗姗几乎想失声尖叫起来,她拼命压抑着,才让自己没有叫出声。
  阿蜜达对她道,小刀要走了,我们还要继续听着,那只猫,呵呵,听了小刀说的话以后,心情好像很不好,一直没有多说话,呵呵,我就说过没有女人是不小心眼的,好男人经过不停的怀疑也会变成坏男人啊。
  她很是自得,胡姗姗看她一眼,在心里对她说道,你现在也承认郑钱是个好男人了吗?
  只是这种话,她不敢说出口。
  听到可爱送小刀出门,可爱给了小刀一把大的黑伞,小刀打着那把伞走远了,胡姗姗在暗处看着他的背影,一时间很是伤感,对他开始挂念起来,只觉得自己太对不住他,自己也不清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
  等到小刀走后,她们两个又在外面蹲了几个小时。胡姗姗的腿都蹲麻了,她悄声对阿蜜达说道,我们走吧,郑钱应该今天不会回来了,阿蜜达你淋了雨身上到现在还是湿的,我们回去吧,我怕你会生病。
  她伸手摸了阿蜜达身上一把,果然还是湿漉漉的。
  阿蜜达道,不行,还要等,万一郑钱回来了呢,我要看他们吵架,看他们打架,哈哈,我要看他们反目成仇!
  她的眼内发出恶毒的光,一张脸扭曲到变形,胡姗姗看着,直觉得阿蜜达已经神经失常,不是一个正常人了。
  她对她道,我想回去了。
  阿蜜达也不说话,直接伸出手,抠住她的脖子的后颈项,把她按在旁边。
  胡姗姗没了办法,只得继续和她偷听着。
  又蹲了几了小时,她只觉得自己的腿麻得都不像自己的腿了,听到外面车子响,然后看到一个人从车上下来,提着行李往这边走来。走得近了,胡姗姗在暗处看清了,认清楚那个人是郑钱。
  这么晚还回来?
  她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发现已经是凌晨一两点了。
  听到阿蜜达在她身边兴奋的说,怎么样,等到了吧,哈哈,老天助我,我就不信他们会不吵架,郑钱不是也说了谎,说你是小刀的女朋友,什么好男人,还不是一样。你等着,他们肯定会吵架,哈哈,我叫你们恩爱,我叫你们恩爱,我说过这世上所有的幸福都是假像,这世上根本没有真正长久的幸福存在。
  胡姗姗无话可说,她想到郑钱今天是到外地出差去了,原以为明天才回来的,没想到他今天晚上就回来了,这么晚,这么大的雨赶回来,如果不是真心挂念一个人,又有谁会这样千里迢迢的赶回来呢。
  她正那样想着时,阿蜜达已经把耳朵紧紧的贴在墙上,偷听郑钱和可爱说话。外面的雨仍然在下着。
  他们仍然那么恩爱,那么和美。阿蜜达想看到的那一幕并没有出现,她的脸孔变得红一阵白一阵,好像马上就要死去一般,眼球鼓出来,恶狠狠的盯着一个方向。
  胡姗姗看她一眼,不敢多看,只得低着头继续听着。
  她无心听里面的说话,蹲在的角落,不远处就是他们的菜园子,借着从屋子里面洒落出来的灯光,她能够依稀看清那个菜园子,在雨中,那菜园子显得那样漂亮,金黄的大南瓜,长长的像个小胖子的绿东瓜,在雨中闪着亮,仿佛在调皮的微笑。
  胡姗姗看着这些,对自己道,这才像个家啊,这也是她一直追寻的,为什么寻寻觅觅,活了这么久,却一直在往相反的路上走呢。
  生命由不得自己作主,有时候真想不如死了算了。
  她一下子灰心失望起来。
  直到阿蜜达突然拉着她的手,惨白着一张脸带着她走远开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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