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一件礼物(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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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钱笑了笑,说道,还行,比我当警察时候好点,没那么多形式。
  大家听了就笑,各自讲开会的乐事。
  话说到一半,胡姗姗看时机差不多了,便再次从身旁提出那个服装袋,对郑钱说道,郑大哥,你升了职,我也没什么好送的,我亲手织的毛衣,你和小刀一人一件。小刀那一件我已经送给他了,这一件你就收下吧。
  郑钱为难的一会看着她,一会看着小刀。
  小刀当时也愣了,这是他没有想到的。一时间脑袋转不过弯来,愣在那里。
  胡姗姗看郑钱还是不肯收,只得说道,郑大哥也知道我胡姗姗是新来的,我在北京没有一个亲人朋友,你和小刀哥就是我的朋友,平时郑大哥和小刀哥一直很照顾我,我也没什么好东西送给你们,这件毛衣,是我亲手织的,郑大哥就收下吧。
  她说着说着声音低了下去,两只大眼睛看着郑钱,好像郑钱不马上收下,她就会哭出来一样。
  郑钱愣在那里,一时间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还是小刀看不过去,看到胡姗姗好像马上就要哭起来一样,只得接过胡姗姗手中的服装袋,硬塞到郑钱手里,笑道,大哥你收着吧,我也收了,姗姗一片好意,大哥你就不要拒绝了。
  他说完这些话,使劲用眼神暗示郑钱,只恨不得自己的眼睛会说话,自己的眼睛要是会说话,一定要多说几句,让郑钱明白,无论如何,他可不想让胡姗姗伤心。
  果然,郑钱看到小刀那样说,只得接过他的服装袋,对胡姗姗说道,那谢谢胡小姐了。
  胡姗姗才笑了笑,说道,郑大哥不要叫我胡小姐,叫我姗姗就行了。
  郑钱只得笑了笑,没有作声。
  这时候饭菜上来,他便把袋子放在一旁,招呼他们吃饭吃菜。
  他已经很久没有收到女人送的礼物了,读大学的时候,那时候大学流行女朋友给男朋友送围巾,张小红也赶流行,给郑钱织了一条,送给郑钱,而且叮嘱他每天围着。她的手工很不好,织的围巾像麻袋,针脚时松时密,有时候中间还掉了几针,一个个大窟窿。可是那时候,因为爱情,他也每天围在脖子上,虽然在大冬天,脖子不是很暖和,他的心里却是暖和的。
  转眼十多年就过去了。
  时间像流水一样,或者更恰当的说,就像电影里换场景一样迅速,十多年的时间,只要在黑色的屏幕上打出字幕,“十年后。。。。。。”一切就过去了。
  人生不过是几个这样的字幕就交代了。
  只是所幸的是,他现在有了猫猫,幸福了,也就没什么好难过的。一切看上去都很好。
  他笑了笑,看了胡姗姗和小刀一眼,看着小刀对胡姗姗的情意,想着这小子多半是动了心。只是从他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胡姗姗对小刀好像没那意思。小刀就像他的亲兄弟一样,他可不希望他受伤,郑钱一边和他们说着话,一边想着什么时候找个机会要和小刀说一下,要他不要全部把感情投入进去,到时候落了空,估计会很受伤。
  感情实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她不同于其它东西,比如事业,是你投入越多收获越多的,但是感情这东西却不一样,很可能你投入许多进去,却颗粒无收。
  这种事他郑钱也有过经验,对于张小红,他就是这样的惨痛教训。虽然现在有了猫猫,他从那样致命的伤害中走了出来,可是旧时的伤痛,就像腿上的阴寒一样,腿上的阴寒一到下雨天就发作,而他内心深处的伤害,在看到相似的物事,相似的人,碰到相似的事情时,就会想起来。
  他不希望小刀步他的后尘。小刀已经够可怜了,他希望小刀也能找到自己的幸福,一个爱他惜他的女子,而不是一个伤他的女人。
  胡姗姗太过妖媚和城府,她看上去没有那么简单,她比张小红更漂亮,而且看上去也比张小红有头脑,不是小刀能驾驭得了的。
  郑钱想了想,对胡姗姗道,胡小姐姓胡,我老婆有个朋友也姓胡,叫胡甜甜,跟你还有几分相像呢。
  胡姗姗知道他说的是胡甜甜,她不想在事情没有成功之前,让郑钱知道,便说道,哦,有机会可要认识一下。
  说完这句话她便极快的转移了话题,对郑钱道,郑大哥那么顾家,嫂子一定很好吧,我常听小刀哥说起。
  郑钱笑着点点头,说道,是的,我们感情很好。
  胡姗姗道,你以前只是一个员工,可以每天按时接送嫂子一起回去,现在当了经理,肯定比从前要忙了许多,像今天这样的会议,肯定经常会开,还有客户也多起来,不会像从前那样闲了,再加上一些不得不去的应酬,郑大哥恐怕不能像从前一样接送嫂子了,嫂子会不会生气?
  郑钱一愣,这倒是他没想到的,这几天,他都真的是没有从前那样闲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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