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喂饱你,永不嫌弃你 /夏七夕(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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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闺蜜说:“CC随你,凉薄,独立。”
  我抗议:“我哪里凉薄了,我热情似火着呢。”
  “热情似火的人,麻烦把你的衣服拎走洗一下好吗……”莫初站在我身后,拎着我沾满猫毛的衣服,鄙视地看着我。
  我叹息,以前只不过CC的毛满天飞,现在多了个大王,我所有黑色的衣服都沾满了白色的毛。于是我就把所有的黑色衣服都丢进了一个柜子里,塞满了柜子,没有再穿过……但即便这样,某天去公司,找遍衣柜,除了白色衣服,其他都沾满了毛,无奈之下,我只得急匆匆地穿了白西装出门。到公司后才发现,白色西装上一样沾满了毛,只不过看不出来罢了……我是个特别自恋的人,以前没CC、大王的时候,我经常喊闺蜜给我拍照。
  但自从有了CC、大王,我便从幕前转到了幕后,给CC那个家伙拍照是经常的事。
  CC就连拍照都像我,一分钟前还在青面獠牙地为了抢沙发跟我打架,但一看到我拿起相机,人家立刻摆足了骄傲范儿忧郁范儿。蹲在我新买的沙发上装无辜。
  我看到她的样子,真是又无力又好笑。
  CC和大王还有个共同点就是脾气特大特来劲儿,我有次忘了给CC喂水,因为我睡得沉,所以CC在床头叫我,大概我没听到,于是这厮直接跑到客厅,我半梦半醒中,听到咚的一声巨响,立刻被吓醒,冲到客厅一看,这厮把饮水机推倒了……半桶水倒在地上,有的还洒了出来,CC正啪嗒啪嗒地喝着水,我无奈地收拾残局……大王有次感冒了,加上天下雨,我和莫初出门没带他,回到家后,就发现整个房间像被抢过一样,柜子里的衣服丢满了地,我一千块的毛领被他的口水黏成一团,桌边的书全部丢在地上,并且满地纸屑,书被啃得乱七八糟,他不知道从哪里找出皮鞋油,啃烂,踩踩,然后跳在沙发上,于是我新买的沙发垫上布满了黑色的脚印,特别是我出去玩时,买的一个精小的瓷乐器,当初我跟老板砍价砍了半天才砍到三百,此刻也已经被大王扫落在地,变成碎片。
  啊啊啊啊啊!!!
  我暴躁尖叫怒吼!!莫初走上去拎起他,小心翼翼地说:“你打他一顿吧。”
  我低下头,便看到大王瞪着无辜的小眼睛委屈地看着我,小声地哼哼唧唧两声,好像在说:我感冒了。
  啊啊啊啊!!
  我冲到卧室把自己重重地抛到床上,我当初为什么要养萨摩耶这种长得卖萌又无辜的狗!!
  最重要的是,你们摔东西就算了!为什么要挑我贵的东西摔!CC也同样!每次带她出门,她都会跑到车后面,在位置后面磨爪,把车后的位置抓得凹凸不平,我看着昂贵的被抓起的毛毯,无语问苍天!
  随着CC和大王的长大,我也确实如闺蜜所说,渐渐没有了自由时间,白天上班,晚上写稿,周末睡觉一天,带大王和CC去洗澡一天,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偶尔闺蜜陪我出来逛个街,我看中一样华丽丽的东西,满心喜欢,闺蜜都抛出一句:“先把你家的两只货藏起来,你再买。”
  ……
  除了家里,我的车也成为两个家伙欢乐的地方,CC最喜欢蹲在风挡玻璃前,跟一尊神兽似的,有次过收费站,人家边收钱,边稀奇地看着风挡玻璃前的白猫问:“这哪儿买的,跟真的一样。”
  CC立刻站起身,在风挡玻璃前走动。
  “这就是真的。”我泪流满面地看着慈祥的收费阿姨答道。
  不过有了大王后,CC便不往风挡玻璃前蹿了,因为大王霸占了副驾驶的位置。
  有次莫初送我上班,顺道带上了大王,莫初说,我下车之后,大王就立刻从后座蹿到了前座,霸占了副驾驶的位置不说,还企图朝他靠拢。
  莫初一边开车,一边把他脑袋推开,大王便老实地趴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但过一会儿,大王就会朝莫初移动一点,先是把爪子搭他身上,再把脑袋靠过来,最后直接整个脑袋趴他腿上,再缓缓移动身体,最后莫初到家后,大王已经整个躺在莫初怀里闭着眼睛睡得安稳……
  3
  说来可笑,在养CC时,记得第一次带她去剪指甲,我都把她交给宠物店的女孩,然后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哭。虽然我知道,动物剪指甲和人类剪指甲差不多,并不会疼痛。
  可是看到剪刀在它的指甲上翻飞时,我还是忍不住心里觉得疼。
  而养大王时,因为我并不会挑选狗,所以买狗时,一群小萨里,我挑的是一只最胖乎乎,看起来蠢蠢笨笨的狗,我觉得胖乎乎大概就是心宽体胖,没忧愁。
  所以在大王感冒时,带他去宠物医院,医生告诉我,大王的爪子上长了两个多余的狼指,必须要做手术时,我心惊胆战地问医生,怎么会这样。
  医生说,狼指一般是天生的,你买狗时没有发现吗。
  我摇头,我不懂选狗。不过在那一刻,忽然我又庆幸了起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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