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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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瑭把一切看在眼里,面上却丝毫不见嫌弃或是愤怒,带着矜持的笑意大方地伸手过去绕过对方短胖的小臂。
  同时暗香袭近、粉腮微抬。
  就把指尖捻住的一小杯清酒抿进唇里,涂抹得精细的红唇上半点不沾酒渍。
  那姿态一派大家闺秀的风范,却又似乎隐隐带着些艺伎头牌的韵味。
  和田哪里见过这等妩媚天成又优雅脱俗的美人?
  在她贴过来喝酒的时候真是恨不得丢掉酒杯直接把人揉进怀里、啃她嘴上去!
  不过美人就跟妖精似的,滑不溜手。
  还没等他喝完酒反过来把小手捏住,她就已经抽身而去。
  “明旭,我们认识也两年多了吧……”
  苏瑭放下白玉似的酒杯,抬手虚挡开侍者要再提酒壶的动作。
  自己微微支起身把酒壶拎了起来,一手揽住宽大的振袖,探过窄桌给沈明旭面前的酒杯也斟满酒,然后才满了自己的杯子。
  “这杯酒是苏瑭敬你的,算是感谢这两年来沈总对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女人多有帮扶。”
  放下酒壶再捻起杯子,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同时嘴里已经从亲切的“明旭”改口为了“沈总”。
  明面上是敬,是谢,但沈明旭就是从她那笑得温婉娇柔的漂亮脸蛋儿上看出了讥诮的味道。
  仿佛她没说出来的下一句,其实是——
  喝了这杯酒,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念得两年无名有实的夫妻情分,我也不怨恨你,你今后也别为难我。
  苏瑭这么做,自然是有用意的。
  在沈明旭混迹的上流圈子里玩儿的,有个不成文的规矩。
  再漂亮再稀罕的鸟雀,只有主人厌弃不愿再养后主动“放生”,从来不能有鸟雀自己要叛离主人自己出笼的。
  沈明旭之前虽然厌弃了想断了。
  但毕竟那身子还是很让人用过之后唇齿留香的,所以他并没有直接挑明,存的就是一直把人吊着的心思。
  他不要了,她也不能自由。
  等哪天他又想起来,还可以随时招来解解馋。
  如果苏瑭之后再去傍上别的谁,他沈明旭是可以光明正大地惩罚不听话的小雀儿的。
  圈子里其余人也不会对此有什么看法。
  因为大家都是这样。
  但眼前,对方在自己即将把她送出去的时候敬上这么一杯酒……
  沈明旭有些不舒服地扯了扯领带。
  那句“认识两年多”,还有那声恭敬有余亲近不足的“沈总”让他心里沉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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