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无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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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才爬起来跟着乞丐们一起向养乐院走去,就在他离开的时候,所有人看到了地上那令人作呕的脓血。
  这人身上的皮肉都坏了。
  其中一个衙差皱起眉头:“应该将他赶出城。”
  另外一个面露不忍:“算了吧,没有几天好活了,何必再为难他。”
  就这样,乞丐就在街头游走,看着人来人往。
  身上的疼痛一波波地向他压来,死亡对他来说应该是最好的归宿,可他还不能死,他还要找到一个人,救一个人,让他体体面面地活着,体体面面地离开。
  乞丐抬起头,露出一只晶亮的眼睛,然后他继续低下头,看那一双双走来走去的脚,他已经看了好多天,脑海中出现了各种不同的人。
  商贩、普通百姓、乞丐、衙差、大户人家的下人,这些人都有自己特有的装扮、气味儿和习惯。
  只从一双鞋就能辨别出那人的身份。
  如果他的鞋底已经磨薄,那肯定是因为走了很远的路,明明急匆匆地赶进城内,却突然放慢了速度,在城中一圈圈地转,若无其事地查看四周的情形,不愿意去酒店里吃饭,只在角落里嚼一些干粮,更不会找地方投宿,身上还有一股特有的腥膻味儿,那么这样的人就会引起乞丐的注意,因为这个人是他要找的朵甘思的信使。
  然后乞丐像跗骨之蛆般贴上那信使,直到信使将从朵甘思的密信交给前来接头的人手中。
  乞丐的任务完成了,前来捉拿的官兵将两个人团团围住。
  两个人发现周围有埋伏,知道上当,朵甘思的信使将密信放进嘴中,想要毁灭证据,那乞丐却已经上前摘掉了信使的下颌,同时手中的利刃抵上信使的胸膛。
  如果没来得及从信使口中夺密信,那么乞丐会毫不犹豫地开膛破肚,将证据拿在手中,因为这信函上面的字,一旦湿润就会化开,再也无法辨认。
  乞丐只有这一次找到证据的机会,他必须把握住。
  现在只要将两个人压入大牢审问,就能找到更多的线索,运气好的话,直接抓到大周通敌朵甘思的官员。
  兵部尚书洪传庭和宋成暄走了过来。
  顺利抓到了人,算是没有白费功夫。
  洪传庭道:“京中有人与朵甘思的探子来往,非同小可,我会立即写文书报朝廷,这些人先押入刑部大牢,等有了确实证据再另行提醒旁人。”
  “恭喜大人。”方才退到一旁的乞丐忽然开口。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
  洪传庭不禁惊讶,一个女子怎么能有这样的能耐。
  “大人,我能确定这是错纳土司的派来的信使,错纳与大周的官员有来往。”
  洪传庭皱起眉头:“你是谁?”
  那女子抬起头,露出满是伤痕的脸:“我曾是广平侯夫人崔氏,如今……我大约能算得上是一只鬼。
  大人可以让所有与这案子有关的人,来大牢里看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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