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专利流氓(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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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相信。但是还是要小心。”
  “嗯。小心没错。”
  王步安想起了眼下大热的电影《我不是药神》。
  里面也有专利流氓的隐藏的身影。
  某些专利流氓会专门寻找那些有发展可能的药厂,只要是感觉有利可图的药品,都会将专利权买下来,然后高价出售,获取暴利。
  比如说某种药品,以前的出厂价可能是每盒150元。被人购买了专利以后,价格飙升到每盒1000元以上。
  由于他拥有专利权,别人也无法用法律来指责他。相反的,法律还必须保护他的利益。
  很多救命药的价格之所以高涨,暗中就有专利流氓的功劳。
  以前,专利流氓在华夏并不吃香。
  主要是以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没好处。
  现在,随着知识产权的逐渐深入人心,保护力度越来越大,专利流氓也像是癌症一样附身了。
  没办法,窗子打开了,新鲜空气进来了,苍蝇也进来了。
  制药业是如此。
  工业制造也是如此。
  很多发达国家,都有被专利流氓坑害的痛苦经历。
  由于专利流氓的丑陋名声,它们又被称之为专利蟑螂、专利鲨鱼、专利海盗什么的。可见人们对它的痛恨。
  然而,不管你是如何的痛恨,如何的厌恶,这群蟑螂依然存在,并且隐藏在暗处,随时出击。
  之前,德国的专利流氓公司IPCom就曾经起诉大名鼎鼎的苹果公司侵犯它的一项手机技术专利,索赔15.7亿欧元(约合22亿美元)。幸好最后是被法院驳回来了。之所以失败,是因为遇到了拥有强大律师团队的苹果。才没有得逞。
  如果是换了其他的公司,没有足够强大的律师团队,又或者是足够的诉讼资金,很有可能就要悲剧了。
  要知道,打官司是非常耗钱的。即使胜诉,付出的代价也是非常大。
  一件典型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即使是胜诉案件,花费也在一百万美元以上。
  如果是失败了,那就难说了。
  1995年,Pitney Bowes以1982年申请的一项专利7项“权利要求”中的前3件控告惠普公司侵权。2001年6月4日,双方取得和解,惠普公司向原告支付4亿美元。Pitney Bowes继续以此项专利控告Apple、松下电子、三星等八家电子厂。
  敲黑板,划重点。四个亿美元。1995年的四亿美元。
  2006年,加拿大黑莓手机制造商RIM公司和加州专利公司NTP长达六年的诉讼终于达成和解,黑莓付出了6.125亿美元。
  划重点。六个亿。美元。
  也难怪专利流氓是越来越猖獗。利润丰厚啊!
  2012年9月,美国德克萨斯州一家名为数据引擎(Data Engine Technologies LLC)的科技公司向法院递交文件,起诉苹果公司Numbers电子表格软件,侵犯其专利,并要求苹果赔偿。这家公司并不是该专利的最初主人,而是几年前从Borland公司购买的专利。
  根据Patent Freedom的统计,每年NPE(专利流氓)在全球发动的专利诉讼呈不断上升之势,2004年为588件,到2011年已经上升到4602件。苹果、惠普、三星、AT&T、戴尔、索尼、HTC等名声在外的大公司都是NPE诉讼攻势中的最频繁被告,例如苹果公司仅2012年就遭遇44起这类诉讼。苹果公司为此也是付出了重大的代价。
  走出过门的华夏公司,也遭遇了多次的专利诉讼。可以说是交了很多学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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