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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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下安静了几秒,然后嗡嗡声响了起来。
  “第三,这一点你们可能会更难理解......”方干事说到这儿的时候声音都冷了几分,“并不是所有杀人犯都会被判死刑。如果杀人是过失而非故意,比如一个人开车不小心撞死了人;或者存在正当防卫,比如有人正在伤害你或你的家人,你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而反抗致对方死亡;或者犯罪时未满十八岁、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等等这些情况,都不会判死刑。即使是故意杀人,如果犯罪后有自首、立功、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也有可能不判死刑,改为无期徒刑。”
  这句话一出来,教室里忽然就安静了。
  周文渊皱起了眉。
  “方干事,在下对此的确不能理解......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乃千古不移之理。若杀人之人不偿命,那么被害之人岂不枉死了?被害之人的家眷又当如何自处?”
  孙明利在旁边点头附和:“若杀人不必偿命,那岂不是人人都少了一层顾忌?反正最差不过是坐牢,总比死了强。这等律法,如何震慑凶徒?”
  方干事推了推眼镜,沉吟了几秒。
  “你们这个问题其实问得很好。说实话,这个问题在现代社会也争论了几十年。我先把道理说清楚,然后再说我个人的看法。”
  “现今的法律界存在主张废除死刑的人,我们一般将他们称之为废死派。他们想要废除死刑的的理由主要有几个......”
  第一,死刑一旦执行就不可逆转,如果以后发现是冤案,人已经死了,无法补救。现代历史上确实有过冤杀后来翻案的案例。第二,他们认为死刑并不能有效震慑犯罪。很多杀人案是激情犯罪,凶手在那一瞬间根本不会考虑到死刑的后果,所以死刑的存在与否对犯罪率影响不大。第三,他们认为国家没有权力剥夺任何人的生命,生命权是基本的人权。
  方干事将这些理由一一道来,听得下面的人皱眉不已。别说周文渊等人,就是在后面不识字来旁听的百姓们也都纷纷拧起了眉头。
  周文渊:“您刚才说的第一点,在下倒是有几分认同。证据确实者当然可以判死,但若有疑点便该慎重,这一点你们的做法比我们强。我们那儿有时候案子催得急,证据没核完就定了罪,这种事不是没有过。”
  他话锋一转:“但第二点和第三点,恕在下不能苟同。”
  “其一,死刑之震慑不在案发那一瞬,而在事前。一个人起心动念之前,他或许不会想到刑罚,但平日里耳濡目染知道杀人是要抵命的,这个念头本身就拦下了多少人?倘若人人都知道杀人不用偿命,那些平日里积怨已久的人、那些认定自己能瞒天过海的人,还会不会那么克制?”
  “其二,国家无权剥夺生命......那被害人的生命谁来保护?一条人命已经被夺走了,法律若不为死者讨一个公道,法律的尊严何在?死者家属的伤痛又如何抚慰?”
  有人在后面小声附和:“对嘛!”
  方干事听到这里,微微颔首。
  金师爷接过话来:“在下还想补充一点,你们这个无期徒刑,说白了就是关一辈子。可关一辈子,那也是活着。有吃有喝有住,病了有人管。那被害的人呢?他连活着的机会都没有了。这公平吗?”
  教室里又安静了下来。后排的沈琦云攥着帕子,忍不住想要点头赞同。
  “而且,”金师爷话还没完,“你们说死刑不能震慑犯罪,那在下倒想问一问,倘若没有死刑,那些本就穷凶极恶之徒,杀了一个是关,杀了十个也是关,反正最坏的结果就是关到死,那他多杀几个又有何区别?”
  这个论点一针见血。
  方干事立刻为自己辩解:“等等,诸位,那可不是‘你们’,我其实是反对废死的。”
  他冤枉呐!
  作为法学界人士,他也起了和这些古代人探讨一二的兴致。
  “金先生说得很对。这也是为什么在现代社会,废死一直是一个争议极大的话题。你们刚才提的这几个论点,公平问题、震慑效果、犯人杀一个和杀十个的区别,正是像我们这样支持保留死刑的人最核心的论据。”
  他摘下眼镜擦了擦,重新戴上。
  “现代社会确实有一些人认为废除死刑是文明的标志,有些国家也已经废除了死刑。他们主张以教育改造代替惩罚。但我个人认为,”他在这里停顿了一下,像是在斟酌措辞,“在某些时候,这种思潮确实有些矫枉过正了。”
  “有些人太关注罪犯的权利,却忽视了受害者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有些人觉得只要给罪犯足够的时间改造,人人都能变成好人,但现实中并不是这样。有些人犯下的罪行之恶劣,已经超出了社会可以容忍的底线。”
  死刑不仅仅是一种惩罚,更是社会在向所有人宣示——有些底线,绝对不能碰。
  方干事说到这里,声音比之前重了几分:“你们刚才问杀人不必偿命公平吗?我也认为不公平。所以在我们国家,死刑仍然存在,仍然在适用。只不过我们给它加了最严格的程序,确保被判处死刑的每一个人都是证据确凿、罪有应得。这就是我刚才说的,慎重,但不废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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