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家破(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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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镌觉得这其实也没什么,他忍了这么多年,再忍几年也不是不行。
  等到成年,他就可以赚钱工作,可以接手妹妹的抚养权——反正父母也并不喜欢操心养小孩这种事,应该会相当乐意。
  但这次,继父对他死死护着陆芸这件事似乎抱有极大不满。
  他强行将陆芸从陆镌怀里拉出来,在他惊慌的眼神里,一酒瓶子对着哭叫着“哥哥”的陆芸砸了下去。
  哭闹声戛然而止。
  母亲的尖叫声率先响起,陆镌连滚带爬地站起身,将陆芸抱起来就往外跑。
  万幸看着严重,其实伤的不深。
  医生姓王,替她包扎时苦口婆心地吩咐他:“要照看好你妹妹啊,去哪儿摔的竟然摔成这样……”
  陆镌依旧没有说话。
  回到家时已经是深夜,母亲还在卧室里跟继父吵架,实际上如果不是因为她的工作可以替继父还钱,对方也早就对她动手了。
  临睡前,陆芸拉住他的衣袖,小声抽泣着说:“哥哥……我不想要爸爸妈妈了……”
  这天晚上,少年陆镌听着隔壁不断传来的争吵声,想起陆芸今天下午在楼下时说过的话,沉默着在日记中写下了一行字。
  我要带她走。
  ……我要让她离开这里。
  ……
  十五岁的陆镌做了个堪称疯狂的计划。
  他联系上了一位许芳梅的远房表姐,也就是那天在学校门口找他搭讪的女人。
  他费尽周折查清了女人的信息,知道对方叫周茉,单身不婚,家庭条件富裕,很喜欢小孩儿,也确实和许芳梅有那么一点祖上三代以内的亲缘关系。
  周茉对他表现得很热络,和对方聊了一段时间后,陆镌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他想让女人领养陆芸。
  对方现在住在一线城市,离临江市很远,这次只是回老家探望朋友,她如果带走陆芸,在这个信息并不算发达的年代,许芳梅就算报警,没有钱和足够的耐心,她是找不到人的。
  虽然这件事实现起来可能有些困难,但如果成功了,陆芸就可以摆脱这个噩梦一般的原生家庭。
  陆镌不接受其他答案,他只想让陆芸过得更好。
  送陆芸去火车站那天,天空很蓝,天气正好。
  陆镌为这件事准备了半个月,他筹划得很好,只告诉了陆芸,陆芸也把这件事藏得很严实,没有任何人发现他的打算。
  一切都很顺利,他以送陆芸上学的名义,将她带到了火车站。
  周茉就在等候的站台上,按照约定好的那样,等着他将陆芸送过去。
  他松开手,对陆芸道:“走吧。”
  陆芸却停下脚步,认真地问他:“哥哥,你会跟阿芸一起的,对吗?”
  这个问题,半个月前,他刚刚将这件事告诉陆芸时,她也这样问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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