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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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在打瞌睡的府尹等人被清晨厚重的鼓声给敲醒,忙不迭吩咐人去查看动静,不一会,捕快来报说是程家女眷敲鼓鸣冤,府尹二话不说戴好冠帽,吩咐人开衙升堂。
  夏芙退去披风,一袭月白衣裙矗在堂中,将自己供状递上,“府尹在上,程家妇夏氏有案情禀奏。”
  待要下跪行礼,府尹忙得叫住,“夫人高门贵妇,见官不必下跪,且一旁坐好,待本官看过状子,再行断案。”
  捕快端来一把锦杌,文宁搀着夏芙在一旁落座。
  府尹亲自接过推官递来的状子,一字一句认真看来,不看则已,一看吓了大跳。
  得知夏芙乃程明昱兼祧之妻,而其女程亦安险些为程明佑所害,连打了个几个哆嗦。
  夏芙状子写得条清缕析,将来龙去脉叙述明白,此举意在请京兆府裁判二人和离。
  固然程明昱轻而易举便能依据律法,拿到那纸和离书,将程明佑罪行大白于天下,可到底洗脱不了夺弟妻的嫌疑,唯有夏芙亲自出面请判和离,效果便截然不同,那意味着这段婚姻走到尽头,乃是夏芙自己的抉择,而非程明昱从中插手。
  府尹看明状子,先不事声张,立即吩咐去程家将程明佑、四太太并知情的五老爷等人请来,除了程明佑外,其余人供词与夏芙所述毫无偏差,府尹心底便有了数,至于程明佑,无论他认罪与否,暗卫送来的人证物证俱全,就连黑市的东家也指认了程明佑的嗓音,容不得他抵赖。
  再有失踪两年未归、婚姻已属失效的律条在,京兆府尹毫不犹豫判定二人和离,至于程明佑,意图残害襁褓稚儿,罪不容恕,依律当徒一年,然又因他是稚儿亲长,免了半年,未遂再减半年,进士出身又给了从轻发落的资格,最终只夺了其官身。
  然事情没这么容易了结。
  早在程明佑归家当日,程明昱便遣暗卫前往北齐调查其底细,目的自是查个究竟,以防程明佑真与北齐有什么勾当,从而对程家造成不利。经过数月的追查,暗卫回来了,赶在结案的档口,送来几条证据,原来程明佑被人“转卖”之际,利用自己进士出身的身份,为当地官员翻译不少大晋文书,其中便有情报资料。即便当时有不得已为之的情境,到底有卖国之嫌,依照大晋律法,此等危险身份,当被送去一个固定之所看管,因涉隐秘,人被探军司当场带走,京兆府无权过问。
  又因此事为程府首告,自然不必牵连族中。且程明佑给婴幼儿下毒之举,触犯程家家规,当即被族谱除名,连带整个四房也吃了挂落,五年之内不能参与族中分红,不享受族中一切优待,若不行向善之举,便迁府别过。此是后话。
  再说回堂下,案子快审结之时,倒是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京兆府如此重地,也不乏长公主的耳目,耳目得知今日审案与程明昱有关,火速遣人去长公主府通风报信,长公主虽不明真相,到底赶了来,一进堂中,被绑缚的程明佑便朝她大喊大叫,
  “殿下,您快些阻止她。”
  明澜看着亭亭玉立的夏芙,略微愣神,“阻止她什么?”
  “她要与臣和离,改嫁程明昱啊,您快阻止她!”
  明澜公主心弦不由一震,回想那日程明昱被明月公主逼得当殿抚琴,好似便是因为此人,所以那个令程明昱求而不得女人便是她么?
  他的弟媳?程明佑之妻?
  怎么可能?
  不可避免生出嫉妒,不甘、不解。
  连忙一把夺过状子,细细看来,然待她看完卷宗,神色却淡下来,怔怔盯着面前的虚空,肃声道,
  “本宫不管她要嫁予何人,然本宫必须捍卫一个女人和离的权利。”
  她将状子扔给京兆府尹,坐在一旁,“不必顾虑本宫,该怎么审便怎么审。”
  府尹猛擦了一把汗,这才按部就班将之审下去。
  尘埃落定之时,程明佑被探军司两名侍卫擒住,即将带走,眼看夏芙被人搀着自堂内出来,程明佑愣是停下步伐唤了她一声,
  “芙儿。”
  夏芙陪审大半日,已是心力交瘁,听得这声唤,木木看了他半晌,到底移步,来到他跟前,见他眼底仍嵌着浓烈的不甘,夏芙开口道,
  “你起意伤害安安,便如同要了我的命,可见我在你心里,也不过如此,或许你只是视妻子为自己所有物,而非真正可携手并肩之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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