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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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布好展,相如澜晚上没有回家,回那个他与江檀的家,找了一家就近的酒店入住,夜里收到江檀信息,问他什么时候回家。
  相如澜回复他会尽快找时间搬走。
  江檀那头沉默下去。
  酒店外夜色如水,相如澜站在窗前,能隐隐看到海潮灯光的轮廓。
  前段时间分明已做好决定,把海潮交给江檀,可昨夜江檀的举动令相如澜心生动摇。
  他一直有开先锋画廊的梦想。
  最初开创海潮,相如澜就那么想过。
  只是后来形势比人强,艺术太昂贵,相如澜不得不面对现实。
  他是成年人,成年人懂得取舍。
  如今,十年过去,相如澜已在海潮耗费太多的心血,纵使它不是他最初想要的模样,他也依然爱它。
  相如澜眉宇间掠过郁色。
  他不能把海潮交到现在这个江檀手里。
  翌日,齐鸣得知相如澜想收回那份转让协议后,立即安排时间,相如澜去到事务所,齐鸣现场帮他作废。
  全程齐鸣没多一句话,连基本的好奇也无。
  他这样的专业态度,让相如澜好受许多。
  相如澜委托齐鸣起草另一份协议。
  多年来,相如澜与江檀都没签过具备法律效力的代理人协议。
  相如澜曾拟好协议,江檀不肯签,觉得那样太过冷冰冰。
  江檀自己拿了张画纸,一本正经地写:江檀本人以及江檀作品全归属于相如澜,有效期限为江檀一生,即刻生效。
  那张画纸现在还存在相如澜的私藏室里,他永远不会丢。
  “所有收益一九分成,”相如澜轻声说,“他九我一。”
  齐鸣正拿笔记,闻言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头,“好的。”
  代理人协议有现成模板,即刻生成,齐鸣将打印好的协议交给相如澜。
  纸张尚余温度,相如澜捏在手中,掌心轻颤。
  走出事务所,回到车上,相如澜摸出手机。
  “石菲,你联系闻铮,问他年前是否还有空,让他来海潮一趟。”
  “好的,没问题。”
  几分钟后,石菲回电,告诉相如澜,闻铮马上就到。
  十周年展后,相如澜再没见或联系过闻铮,《selene》被找回,也是由石菲通知。
  一晃两天过去,好像过了一个世纪,发生了那么多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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