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顾问律师(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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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百美元可不是小数目,对普通人来说,这是一个月甚至两三个月的工资,对小老板来说,也要十天半个月才能挣到这笔钱。
  杨乐怡一个孩子,口气却这么大,好像能轻轻松松拿出这笔钱一样。
  林永年不由问:“除了梦里客,你还有其他笔名?”怕杨乐怡没听明白,想想又补充问,“你找我应该不只是为了看华文合同吧?”
  当律师的,嘴巴都很严。
  尤其是林永年这种律师,更清楚行规,不会随便泄露客户信息。
  这也是杨乐怡敢在唐人街找律师的主要原因,要是今天刚见过律师,明天笔名就被传得满天飞,她肯定不会这么干脆地为了多加一层保险请律师。
  杨乐怡没有隐瞒,说道:“我还有两个笔名,一个叫木人桩,上月开始在《华侨文阵》新刊连载小说。另一个笔名叫y.l.杨,目前已经在一本英文杂志连载完一部小说。”
  有知道杨乐怡是梦里客的前提,听她说新小说也在《华侨文阵》连载,林永年不觉得惊讶,只奇怪她怎么换了笔名。
  但这是顾客个人隐私,林永年无意追问。
  他惊讶的是杨乐怡能在英文杂志连载小说,虽然此前早有先例,但杨乐怡才多大?而且他再不看小说,也能知道长篇连载过稿不容易,能连载完,更说明小说成绩不错。
  这,估计是杨乐怡来找他的主要原因。
  果然,杨乐怡接着说:“小说连载时换过合作杂志,在后一本杂志连载期间,有出版社想要出版,但因为没有我的联系方式,他们联系的杂志社。杂志方瞒下了这件事,直到认识的编辑告诉我,我才知道这些。”
  林永年以为杨乐怡跟杂志方有版权方面的纠纷骂,问道:“你现在是准备跟他们打官司?”
  杨乐怡摇头:“小说已经连载完,之前的合同我看过,关于出版方面的条款,只有连载结束三个月内不得出版的限制。至于他们做的事没有违反法律,打官司也没用。”
  林永年恍然:“确实。”
  “认识的编辑建议我找个经纪人,我了解过经纪人的业务,通常会涵盖帮作者看合同。我不太放心把看合同这么重要的事交给经纪人,也担心自己经验不足,随着合同渐渐复杂,看不出其中陷阱,所以想请个精通这方面业务的律师帮我把关。”
  林永年听完,忍不住发出感慨:“你很聪明。”
  他说杨乐怡聪明,不仅因为她说话有条理,更因为她方方面面都想到了。而且听她的意思,之前的合同都是她自己看,没有踩坑是幸运,但也可以看出她不是会被轻易哄骗的人。
  杨乐怡一说完前因后果,林永年便决定接这一单。
  作为二代华裔,林永年衷心希望唐人街的新生代,都能有个好的未来。
  杨乐怡有这样的才华,他自然要帮着她走得更稳一些。
  他也不用担心被骗,他虽然不认识杨乐怡,但唐人街就这么大,想打听一个人的底细非常容易,没人会想不开去骗一个律师。
  何况本来就是先收钱再合作,再怎么样他也不会有损失。
  但因为杨乐怡还是个孩子,所以合同拟出来后,需要她带回去给家长。她家长同意后亲自来律所签约,并交上至少半年的费用,才算正式合作。
  陈阿莲自然不会反对。
  她虽然没做过生意,也不懂这些,但也知道洗衣店的老板每次跟白人房东签合同,都会找律师帮忙看文件内容。
  看文件加解释的费用不便宜,最便宜都要五美元一次,找资深点的律师至少要十美元。
  因为先辈华人在这方面的吃过不少亏,唐人街的这些华人老板在和白人打交道时,谁也不敢省这份钱。
  杨乐怡之前没找律师,看完合同就签,陈阿莲在旁边看着,总觉得心惊胆战。如今女儿决定找律师做顾问,她当然是举双手同意。
  好吧,知道一年的顾问费要两百美元时,她其实有点犹豫。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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