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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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至同便将牵牛红娘子的毒,悄悄地、偷偷地下在沈云娥常买回家的糕点中。
  她傻乎乎,什么都不知道,轻而易举被蒙蔽,很容易就吃下了。
  不仅自己吃,那糕点还曾分给一个关系好的邻居吃,那邻居夫妻——也就是李忠玉的父母,贪食,命也不好,偏巧吃了南天竹叶包的米饭,当晚便毒发身亡。
  沈士儒有所觉察,但他以为是沈云娥下的毒,也心甘情愿地服下。
  李至同想笑,老天爷都在助他惩罚这背信弃义之人。
  一家子蠢货。
  哦,还有那个叫阿椿的女孩。
  可惜她运气好,体质也好,没死就算了,居然也没落下什么病根。
  李至同恨沈士儒,也恨他爱的这对“妻女”。
  只是沈云娥中毒深,又有病,若接着对付她,实在太明显,只怕会查到他身上。
  一个重病的寡妇,一个才十三岁的女孩,也不需要刻意去陷害,只要将她们手中有金钱铺面、却无依无靠的消息放出去,多的是害她们的人。
  没了钱财,谅她们活不了多久。
  没想到,沈维桢杀了个回马枪,赶来南梧州为父收尸,居然连亲爹的遗体都要解剖;请仵作将沈士儒的尸体检验,查出牵牛红娘子的毒素。
  更没想到,他会在三年后,接了沈云娥母女上京。
  李至同那时坚定了杀沈维桢的念头。
  这个小姐的孩子,本该为小姐赴汤蹈火,为何会想着为那背信弃义的父亲复仇?
  更何况,若沈维桢死了,小姐虽伤心欲绝,也没了在沈府留下的理由,大可改嫁——
  沈维桢该杀。
  只是太难杀。
  南梧州里,若无知州,便是他李至同的天下。
  上任知州一开始还是李至同的傀儡,后面竟渐渐不听话了,还想告御状,李至同迫不得已,只好杀了他;
  谁知沈维桢竟自请前来,还一点点搞掉了李至同安插的大大小小官员,还连续剿灭好几个与李至同往来过密的土匪窝。
  若再如此继续,沈维桢迟早得圣上重用,不仅威胁到李至同,还能威胁到李至同所效忠之人。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更何况李至同和他还有更深仇的怨恨;若沈维桢不来,或许李至同还能和他相安无事几年;但现在,已到了东窗即将事发、不得不杀的地步。
  杀!杀!杀!
  腥腥的血液溅了一脸,李至同身上被砍数刀,也不在乎,拎着剑往李夫人步步逼近,李夫人退到无处可退,仍面无惧色,护住身后婢女,冷眼看着他。
  “先前我儿遇刺,是你所为,”李夫人说,“是不是?”
  李至同痴迷地看着她:“小姐,您跟小的走吧,您跟我走,我们归隐山林。”
  李夫人失望地看着他,片刻后,傲然昂首:“你今日大可杀我,我儿聪慧勇谋,必会为我报仇。”
  李至同举起剑,动情:“可惜他没这个机会了,小姐,别怕,我同您一起上路。既然生不能同衾,我们便死在同一时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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