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7 / 9)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沈维桢措手不及,僵在原地。
  “我走了,”阿椿低着头,他身上的泥水弄脏了她的衣裙,她并不在意,认真说,“哥哥要照顾好自己,哪怕是外出探访,也要戴个斗笠,衣服脏了不要紧,头一直淋雨,人要生病的。”
  沈维桢只觉胸口一股暖融融热流,熨帖舒服到像浸泡在温泉中。
  他欣慰:“阿椿长大了。”
  阿椿一笑:“我本来就是大人。”
  她转身,在秋霜的陪伴下缓缓离开。
  快了。
  阿椿想。
  飓风天快到了。
  次日天空放晴,沈云娥心情大好,忽然惦记着想吃太平燕。
  所谓太平燕,其实就是肉燕、鱼丸和鹌鹑蛋做的汤,倒是不难做,一般都是过年时吃。
  “我们自己做鱼丸吧,以前我常常自己做的,”沈云娥露出怀念的表情,兴致勃勃,“只是不知家中有没有鱼——”
  当然有。
  阿椿放下手头上的事情,陪娘去厨房。
  “你父亲很爱吃我做的鱼丸,”沈云娥与她聊起往事,“一得闲,就求着我给他做。那么大的人了,还像个孩子。”
  阿椿说:“是呀,我们以前常常吃的,在京城中,竟再未吃过了。”
  沈云娥忽然愣住,不知想到什么,低下头,将剁碎的肉糜团成团子,一一放入冷水之中,笑:“他还不爱纯鱼肉馅儿的,必须要掺些猪肉呀牛肉进去,都不像鱼丸了。”
  说到这里,她又叹气:“可惜没去见你的小表姨,也不知她如今怎样了。”
  阿椿的小表姨嫁了个走街串巷的货郎,后来,货郎赚了些钱,便四处倒卖东西。
  小表姨跟着他,也四处走。
  以前,阿椿家中生活艰难时,小表姨和表姨夫还来看望她们,给过钱;上京前,阿椿怕今生再见不到,还特意打听了他们住址,赶去还了钱。
  只是现在两人都不在南梧州,去了别处。
  “等小表姨回来,”阿椿说,“我们再做一次太平燕。”
  “是,”沈云娥笑,嘱托,“你端稳些,别泼洒了,东西全洒了不要紧,千万别烫到自己。”
  听闻阿椿和沈云娥今日做了太平燕,沈维桢本吃过东西,在家中,又吃了两碗,连连称赞。
  忍不住想起,昔日沈士儒寄信给他,说在南梧州时最爱吃的一道鱼丸,加了猪肉牛肉进去,十分鲜美。
  果真鲜美,名不虚传。
  饭毕,沈云娥忽然单独同沈维桢说话。
  “阿椿性格看似随我,实际更像她父亲,”她轻声,“看起来很好说话,实则很有自己的主意。大公子若真心待她,切勿强行逆她的性子。”
  沈维桢允诺:“您放心将阿椿交给我,今后,我必然会照顾好她。”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