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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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岁的孩子,应该没有老父亲的精神毅力。而正常人,也干不出这等绝事。这个故事出自当时的文人笔记,资料来源是海瑞一个政敌写的奏折,控告海瑞无故饿死亲女。古代儿童夭折率确实很高,故事的细节也不一定真实,但绝非子虚乌有,当是空穴来风。
  海瑞的妻妾子女众多,同样鲜有好的结果。海瑞的侄女婿梁云龙在《海忠介公行状》中称,海瑞有“三妻两妾”。野史则有“七娶”“九娶”之说,明朝人姚叔祥《见只编》称“瑞已耄,而妻方艾”。意思说,海瑞耄耋之年还娶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做小老婆。
  海瑞的第一位夫人许氏,为海瑞生有两个儿女。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海瑞三十四岁时许夫人被休。比较靠谱的分析,是与婆媳矛盾有关,并非许氏的过错。海瑞和许夫人离异之后,又娶了潘氏夫人。但不到一个月,潘氏又被休弃,原因不得而知。接着,海瑞又娶了王氏夫人。王夫人在海瑞到达淳安之前两年为海瑞生了个儿子。隆庆二年(1568年)七月,王夫人自杀。在王夫人去世前十一天,海瑞的小妾韩氏上吊自杀。海瑞的家庭生活扑朔迷离。
  海瑞还有一妾邱氏,可能是海瑞在家乡闲居时所纳,她为晚年的海瑞生了一个儿子,但长到三岁就夭折了。海瑞死时,有“二媵四仆”。媵即侧室,也就是小妾。这二妾中有一个是邱氏,另一个则是有人所说的“瑞已耄,而妻方艾”的那个“方艾”的女孩子。如果这般,海瑞就应该有过三个小妾了。
  清官,往往与清贫同日而语。海瑞的贫穷,备受世人的赞叹。但很少有人想过,一个省部级高官,甚至做到了“副国级”,如果生活都那么艰难,那些普通官员,还有普通的平民百姓,又怎么能活?
  海瑞一生,娶妻、纳妾不断,是要花钱的。明代纳妾,买一个色艺俱佳的名妓,通常需支付身价千两白银。明代小说《金瓶梅》说,收婢女为妾需白银五十两,讨一个妾要百两以上,一般需要三百两,另付媒婆赏钱、道喜钱等项。海瑞娶妻纳妾,会是买两斤猪肉的钱?这“消费理念”,相当畸形。
  海瑞到底有没有病,难有定论。但海瑞认定所有的官员都有病,则是肯定的。在南京总督粮储任上的苛论,让海瑞站到了整个官场的对立面,没有一个人对他表示支持或同情。隆庆四年(1570年)三月二十三日,高拱在御史杨邦宪《议革南京督粮都御史疏》上题复:“见任南京粮储都御史海瑞依议裁革。”三天后,隆庆帝下旨:“是”。
  罢官回家的海瑞,一呆就是十六年。闲居的海瑞,这期间有了新的观点,他撰文称:嘉靖、隆庆、万历数十年间,官场均黑暗腐败,最重就是他的家乡!而在传统理念中,官员通常是不骂家乡的。东汉的大臣张湛,有一次回到老家,看见县衙便主动下马,随从认为没有必要,“不宜自轻”,张湛留下的一句名言是:“父母之国,所宜尽礼,何谓轻哉?”
  ——海瑞眼里的世界,凡是所见之处,总是一无是处。
  万历十三年(1585年),张居正已死,万历帝重复了隆庆帝的故事,再次起用七十二岁的海瑞为南京右佥都御史。但正如张居正所担心的那样,海瑞不是治病的妙手,而是诊断的能手。垂老的海瑞,一上任就要惩治敲诈勒索的五城兵马司,引发极大反弹。海瑞又上书皇帝,对吏治表示强烈不满,建议恢复明太祖对贪官剥皮实草的酷刑,以及定律枉法八十贯判处绞刑。此文一出,满朝文武哭笑不得。太祖时代的那一套,如今真的管用吗?
  南京御史台本没有实际事务,官员几乎从来不坐班,显然也是问题。海瑞一到岗,马上要求人人“打卡”坐班,不来就要扣发工资。有一位御史过生日,在家摆宴席,请歌伎戏班子唱了一天。当时听戏,已是不分阶层的社会时尚,就是老百姓也不会觉得官员请人唱戏犯法。海瑞则按照太祖“御史为百官之表,宴燕不得延伎”的规定,把这位御史按到地上,杖责了一顿,谁求情也不手软。又有一位陈御史,让差役到市场上半价买米,被人举报。海瑞要加倍处罚陈御史,把差役革职,打了三十大板,再把他枷号在陈御史办公的衙门前,以羞辱陈御史。
  每个皇帝起用海瑞,最终都会觉得得不偿失。几个月后,海瑞被改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再改任南京右都御史。万历十五年(1587年),海瑞病死于南京任上。
  据传海瑞去世后,主持海瑞丧事的王用汲,看见海瑞的贫寒,禁不住哭了起来,凑钱为海瑞办理丧事。但海瑞是个正二品的高官,即便无钱,以明朝的礼制,他的丧事也不会出现需要社会人士凑钱的情况。《明史》只称:海瑞“丧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夹岸,酹而哭者百里不绝”。
  这个,应该是真的。海瑞从海南起复入南京为官那天,“黄童白叟,填溢街巷以观公。”海瑞宅第每天都有前来拜见的百姓,海瑞问:“见我何为,欲言事乎?”百姓叩头说:“没什么事,就想看看海爷的相貌。”海瑞上下班路上,也常有“海粉”蹲守,只为在海瑞掀起轿帘的刹那,看上一眼。
  百姓对海瑞交口称赞,有人确实是因为海瑞帮他们打赢了官司,但更多的人并没有从海瑞这里受到任何实际好处。正因为没有实际关联,才有一种复杂的社会心态,驱使他们支持海瑞,保持着对海瑞的想象。清官——海瑞的这种符号价值,比他做官时给百姓带来的实际价值要大得多。
  海瑞一生都以“圣人”自居,视他人为“病人”,但也被他人视为“病人”。海瑞到底是“圣人”还是“病人”?乔治奥威尔评价甘地说:接近圣人之境的人,往往是可怕的!至于“清官”,真正的救时人物曾国藩说:余平生以享大名为忧,若清廉之名,尤恐折福也……
  较之于曾国藩,海瑞只有成名,没有成功。曾国藩的救时,就在于他不像海瑞那样坚持活在自己的太祖时代!
  左光斗:朋党之争的牺牲品
  明代官场上的争斗,常见的是一股“温柔风”:互相给对手下“套子”,对手掉坑里,大戏差不多就落幕了。到了天启年间,朋党之间的斗法风格陡转:魏忠贤一气逮了六个东林党人,清代著名作家方苞在《左忠毅公逸事》中,叙述了其中的左光斗。锦衣卫诏狱之中,左光斗“席地倚墙而坐,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矣……”“温柔风”不再,“酷烈风”骤起,杨涟、左光斗、袁化中、魏大中、周朝瑞、顾大章等“东林六君子”,没有一个活着出来。
  文章大家方苞,作品多以细节取胜,《左忠毅公逸事》长期入选教科书,左光斗也由此广为人知。而这位明末的著名忠臣左光斗,则有着更多的细节与微观,信息量巨大而意味深长……
  一、家风
  左光斗(1575-1625),字共之,又字遗直,号浮邱,又号苍屿,南直隶桐城县东乡(今枞阳县横埠镇)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三甲第九十一名进士。左光斗出现在明季官场,只有十八年。
  官场十八年,左光斗默默无闻的时间长达十二年。左光斗初授内阁中书舍人,官从七品。中书舍人只有副处级,不仅职级很低,也谈不上权力。明代的中书舍人隶属内阁中书科,干的是公文起草之类事务,内阁的“通知”要写,皇帝的圣旨也写。但是,公文中的意见都是“领导”的,中书舍人的职责就是把它们变成文字,不能写错别字,不能把“领导”的意思弄错、弄反。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左光斗擢御史台候命。这一候,就是六年。直到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左光斗才正式担任浙江左道监察御史。天启三年(1623年),左光斗升授大理寺左寺,又晋大理寺少卿。天启四年(1624年),左光斗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左光斗官场上的最后六年,始终都在执法、执纪的岗位上。
  正是在这种位子上,左光斗呈现出官场“角斗士”的风格。泰昌元年(1620年),明光宗暴毙,左光斗将光宗的宠妃、天启帝的养母李选侍骂得狗血喷头。内宫多事,人人自危,唯有左光斗等少数官员敢于出头。左光斗这种官场风格,像是职业风格,更重要的还是源于“家风”。
  左光斗的曾祖父叫左麟,清史馆总纂马其昶《桐城耆旧传》中,载有左麟一则故事:明初桐城县的“芦课”(即芦苇税)十分繁重,桐城“芦课”集中在左光斗的家乡东乡,普通税户根本交不起。治下百姓苦不堪言,桐城县官也心知肚明,但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因为税赋是朝廷核定的,县邑本级无权减免,核定的税赋必须依册征缴。与其得罪上司,不如得罪百姓,桐城县令为保证税银的足额上解,只得强逼硬收。仍不能完税的,便关入县狱逼打,左麟的左邻右舍,常因此被关进桐城县狱。
  左光斗的祖上比较富裕,自家不存在交不起税的问题,但乡亲经常因交不起税被关受刑,左麟就看不下去了。与妻子一商量,干脆掏钱替乡亲们垫上。可需垫税的乡民实在太多,更要命的是这一年的“芦课”问题解决了,新一年的“芦课”问题又来了,左家就算有百万家财也不够啊!百姓还是交纳不出,县官照旧打人、关人,左麟的火气腾地就上来了。左麟怒不可遏,收拾行李,直接进京找皇帝告御状去了。
  明初大力倡导上访直诉,老百姓认为地方上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进京,地方官谁阻拦处理谁。老百姓说得对,皇帝有赏赐,所以明初老百姓押着地方官进京的事都有,地方官不敢轻易欺负老百姓,社会秩序恢复得也快。
  但是,上访直诉制度的设计也有问题:国家这么大,事无巨细都由最高统治者来公断,这量也实在太大了,没有什么可持续性。后来设了道“门槛”,《大明律》规定:未经地方政府处理直接进京申告,越诉者“笞五十”,然后再受理。这招特有意思,如果莫名其妙被人扇了一耳光,明显太委曲,可又打不过人家,怎么办?理论上可以找皇帝去主持公道,但前提得先接受这五十大板,身体欠佳的可能小命不保。为“一耳光”的事挨“五十板”,事主觉得不划算,不如自己咽下一口气。
  左麟为乡亲的事越级进京上访,显然是知道这个利害的,这“笞五十”下来,左光斗的曾祖父左麟也不知道会是什么后果。好在左家的家童左恩很忠勇,自愿替主人领受了“笞五十”——左恩偷了主人的状子,提前赶到午门击鼓鸣冤。“笞五十”下来,左恩果然一命呜呼。左恩死后,左麟见到了明宪宗,当面向其陈述桐城“芦课”实情,明宪宗“允奏,减课额十之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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