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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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政儿对这个“阿母的宝贝”始终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常常蹲在一旁看,时不时伸出小手帮忙递个工具,或者指着某个部位问出新的问题。
  赵絮晚耐心解答,偶尔也会拿着做好的皮垫,比划着放在小马驹的背上,让小政儿坐上去感受一下,虽然依旧简陋,但比起光秃秃的马背,似乎多了些许依托。
  一日黄昏,异人回府较早,信步走到赵絮晚忙碌的偏室,正看到她拿着一个看起来已初具形态、前后有明显凸起的皮木结构,在小政儿的欢呼声中,小心翼翼地放在一只模仿马背高度的木凳上。
  “这是何物?”异人终于忍不住问道,他观察这东西有些时日了,起初只当是赵絮晚摆弄的新奇玩意,如今看来,似乎别有用途。
  赵絮晚见他问起,便将马鞍的用意解释了一番:“马背光滑,骑行时全靠腿力夹紧,极易滑落,尤其对孩童而言,此物垫于马背,前后突起可略作支撑,或能增加些稳当。”
  异人闻言,走上前仔细端详,甚至还伸手按了按那鞍桥的结构。他虽不精于骑射,但见识广博,立刻明白了其中的关键。
  “前后借力,稳住身形。”他眼中闪过一丝惊异,看向赵絮晚的目光多了几分探究,“你从何处得来此等奇思妙想?”
  赵絮晚心中一凛,面上却故作平静,笑道:“不过是瞎琢磨罢了,看着政儿骑马,总担心他摔着,便想着能否做个东西让他坐得更稳当些,都是些粗浅想法,也不算什么。”
  异人深深看了她一眼,没有继续追问,他只是点了点头,肯定道:“此物若成,于骑术大有裨益,府中匠人若不得力,我可寻将作监的巧匠来相助。”
  “暂且还不用。”赵絮晚婉拒,她需要时间慢慢“完善”这个发明,让它看起来更自然,而非一蹴而就的惊世之作。
  没过几天,一个微凉的清晨,天际刚泛起鱼肚白,府邸大门被守夜的仆人叩响,声音带着一丝犹疑。
  赵絮晚被阿月轻声唤醒,说是守门的仆人在拂晓时分发现门口悄无声息地放了一个不大的包裹,上面没有任何名帖,仆人心觉蹊跷,不敢怠慢,立刻送了进来。
  “放在门口的?”赵絮晚睡意顿消,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预感,她在秦国深居简出,异人亦将她保护得很好,谁会以这种方式送来东西?
  她披衣起身,来到外间,案几上放着一个用普通青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物件,不大,却透着一种不容忽视的存在感。
  赵絮晚示意阿月和其他侍从稍退,自己走上前,解开了布包,里面是一个略有些陈旧的木匣,打开木匣,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卷密封的帛书。
  而帛书之下,是一小包晒干的黄芪,以及一支打造得十分精巧、形制不同于常见的狼首青铜簪。
  看到这几样东西,赵絮晚的心猛地一跳。黄芪、狼首簪……这些极具地域特色的物件,瞬间将她拉回了数年前在邯郸的时光。一个英气飒爽的身影清晰地浮现在脑海,赵英!
  自从她随异人离赵入秦,便刻意斩断了与赵国的一切明面联系,身处敌国质子府,后来又入秦宫,任何来自故国的牵扯都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赵英最终嫁给了彼时已崭露头角的将领李牧,并随他远赴北地雁门郡戍边,抵御匈奴,此后,两人便再无音讯往来。
  她怎么会突然来信?而且还能如此精准地将东西送到秦国王孙的府上?赵絮晚眼里闪过一丝震惊与不解,下意识地捏紧了那卷帛书。
  她挥退左右,只留阿月在门口守着,深吸一口气,才缓缓展开赵英的信。
  字迹是熟悉的赵英的笔触,比之前多了几分洒脱不羁。
  “晚,见字如面,雁门风沙苦寒,与邯郸之繁花似锦迥异,然天地辽阔,别有一番气象。牧终日巡边御胡,妾身亦习骑射,偶能策马草原,方知天地之大,非困于庭院所能想象,知你安好于秦,心甚慰之。”
  信的前半段,赵英絮絮叨叨地写了些雁门郡的风土人情,她学习骑射的趣事,语气轻松,仿佛只是一封寻常的问候家书,但赵絮晚敏锐地感觉到,绝对不止这些。
  果然,信笔锋悄然一转。
  “近来,赵国之事,想必你亦有所闻,王上决议伐燕,以解饥馑,廉颇老将军挂帅……此事,于赵是福是祸,妾身身处边陲,不敢妄议,唯知军中粮秣调动艰难,北地边军亦受影响,牧为此忧心忡忡,恐胡人乘虚而入。”
  写到此处,字迹似乎凝重了几分。
  “你素来聪慧,见解不同凡俗。今赵国如舟行激流,前途未卜,妾身远在边郡,所能知悉有限,然心中惴惴,难以排遣,想起昔日与你交谈,常觉豁然,此番冒昧来信,皆因私心惶惑,欲求一解于故人耳,赵国,将往何处去?”
  信的末尾,赵英没有过多谈及自己和李牧的现状,只简单问候了赵絮晚和小政儿,并特意嘱咐道:“此信乃托可靠之人辗转带入咸阳,万望谨慎,阅后即焚,勿留痕迹,狼首簪乃北地工匠所制,聊作纪念。黄芪可泡水饮用,于身体有益,望自珍重,勿复。”
  信读完了,赵絮晚久久沉默,指尖抚过帛书上那些力透纸背的字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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