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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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宝也是注意到它的特点才关注到它的吧?”缅因猫眼睛闪闪发亮,激动不已。
  这说明什么!说明宝宝有当生态调查员的天赋,遗传他!
  人类和类人裔哪来的遗传哦。
  但是——
  金雕宠溺地看沉浸在自我世界中不知天地为何物的猫咪。
  没毛病。
  宝宝就是有天赋,他们就是一家人。
  乐乔有点心虚。
  不是哟,最开始只是因为这花长得漂亮。
  对出生就困在末日基地里的人类来说,大自然生机勃勃的花花草草太有吸引力了!
  他能不犯花痴吗?
  不能呀。
  要说这金盏婪风,它是野外探险者最乐意看见的植物之一,无毒能吃,还能识别风向。
  雨天雪天这种水汽充足的日子,金盏婪风会进入假死状态,收缩成绿色的小包,假装自己是植物上的小疙瘩。
  看见它意味着最近几日都是晴天。
  姜一卿打算过几日带盆土过来,移植一盆这个幼崽的救命恩花回家。
  小人类惊喜地呀一声,扑上去蹭缅因猫的脸颊。姜一卿别一朵金盏婪风在他耳畔,在人类明媚的笑容旁,枯萎的花竟然有些重焕生机的意思。
  大家言语中都是对金盏婪风“颇有用途”的赞赏,贺昭却觉得,13号喜欢金盏婪风没有其它理由,因为它漂亮,仅此而已。
  他当年恰好学到这种花,正好想找片野生的观察花的特性,在迷宫里遇见,就随手捡了起来。
  那段时间,他详尽地记录了金盏婪风的形状、颜色、尺寸、喜恶,唯独没有用漂亮这种主观的情绪词语描述过它。
  看着亲昵着金盏婪风,眼睛乌黑发亮,喜爱之情满溢的小人类,他第一次觉得用这种词语也很恰当。
  很漂亮,熠熠生辉。
  乐乔听见缅因猫说要在他家院子里种一块金盏婪风,正高兴着,察觉一道若有所思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他扭头寻找,原来是贺昭在看他怀里的野花。想到贺昭那个花草树木繁茂的院子,乐乔悟了。
  贺昭想来也对金盏婪风感兴趣。
  等以后种活了,他送贺昭一盆!
  都不白来嗷。
  “宝宝,这些快烂掉的花花就不要了吧?”
  “啊!”要哒!
  “也要吗?你拿回去干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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