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我的決定(3 / 4)
金哲扑过去,一把抓住手机。
林植恩恶狠狠地踩上金哲的手背,金哲痛得大叫一声,但下一秒,他手用力一抬,林植恩整个人往后摔倒,跌坐在门口,发出闷响。
金哲喘着气,把手机丢给我:「小奈,接着。」
他转头盯着林植恩,声音冷得像刀:「小奈的表情不会说谎。我不管之前是怎样,这阵子她失魂落魄,就是因为你强暴她。」
金哲从口袋拿出手机,镜头对准林植恩按了几下,然后把萤幕转向林植恩:「这些照片,就是最好的证据。」
林植恩挣扎站起来,嘴角还掛着血丝,却笑得更狰狞:「证据?当我不懂法律吗?这几张……照片看得出来……她是非自愿的吗?我就是要用我手上的照片折磨她,强暴到她崩溃,怎样?」
金哲突然再次按下手机,林植恩刚才那句话原封不动地从手机里传出来:「我就是要用手上的照片折磨她,强暴到她崩溃,怎样?」
原来刚刚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下,金哲不是拍照,而是按下录音。
林植恩脸色瞬间煞白,扑向金哲:「给我删掉!」
金哲侧身一闪,林植恩扑空。他一个手刀拍向林植恩的背,林植恩往前倾倒。金哲顺势一脚上踢,林植恩整个人飞向梳妆台,重重撞上,台上的瓶瓶罐罐震落一地,碎裂声像烟火在房间里炸开。
「跑!」金哲拉着我的手往外跑,边跑边喘着气说:「你怎么不惊讶我这么厉害?我小时候学过空手道耶!」
我不发一语,只是紧紧握住他的手,指甲陷入他的掌心,像怕一松手,他就消失了。
我们坐计程车一路直奔警察局。
金哲牵着我进笔录室前,停下脚步,低头看着我,声音轻柔得像在哄小孩:「你决定好要说出一切了吗?」
我点点头,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下来。
承办员警刚好是当初在九份跟踪我们的矮胖子——曹达华。
他看着我们,眼神复杂,却没多说什么。
我坐在桌前,娓娓道来跟林植恩之间的一切:从一开始是我主动,到后来被他用照片胁迫、用药迷昏、强暴、拍下证据、逼我戴项圈……我说得声音发抖,却没停下。
金哲坐在旁边,一句话没插,只是握着我的手,指尖微微颤抖。
曹达华听完,立刻派人去租屋处抓捕林植恩。他转头看我,语气平稳:「嫌犯手机中所有您的照片,警方会封存为证据,不用担心会再外流。」
我点点头,喉咙哽得说不出话。
临走之前,曹达华却突然对金哲说:「还有一件事……金哲,那个演算法程式,就算过了一年多,他们还是不会放弃的,那一夜……你是唯一一个曾经写出那个程式的人,只有你知道报告藏在哪,这一切不会就此结束的,你今后自己小心一点。」
金哲轻佻地笑了,头也不回地挥挥手:「谢了!」
我们从警局离开时,已经是半夜了。街灯昏黄得像快熄灭的烛火,计程车在深夜的中壢街头缓缓滑行,车窗外偶尔闪过的霓虹,像一场没人参加的派对,孤独又刺眼。
一路上,我们谁都没开口。金哲的手伸过来,想碰我的指尖,我本能地缩回,掌心冰冷得像死人的皮肤。我没有脸再跟他牵手——那双曾经抚过我全身、让我颤抖到哭出声的手,如今我只觉得脏。
到他家楼下的人行道时,我停下脚步,抬头看他。他的眼神还是那样,带着一点坏坏的笑,一点温柔,一点疲惫,跟以前没有什么不一样。可我却觉得,那双眼睛在看一具尸体。
我低声说,声音乾涩得像被砂纸磨过:「不用演了,我很噁心我知道。」
金哲摇头,声音低沉却坚定:「没有演。过去都过去了,我不觉得你很噁心。」
我苦笑,眼泪在眼眶打转:「不要再骗人了。那天你都说了你的想法,我跟林植恩上的话,会让你噁心到吐,你现在明明很生气,很讨厌我,为什么不承认?」
他突然怒吼一声:「干!」 ↑返回顶部↑
林植恩恶狠狠地踩上金哲的手背,金哲痛得大叫一声,但下一秒,他手用力一抬,林植恩整个人往后摔倒,跌坐在门口,发出闷响。
金哲喘着气,把手机丢给我:「小奈,接着。」
他转头盯着林植恩,声音冷得像刀:「小奈的表情不会说谎。我不管之前是怎样,这阵子她失魂落魄,就是因为你强暴她。」
金哲从口袋拿出手机,镜头对准林植恩按了几下,然后把萤幕转向林植恩:「这些照片,就是最好的证据。」
林植恩挣扎站起来,嘴角还掛着血丝,却笑得更狰狞:「证据?当我不懂法律吗?这几张……照片看得出来……她是非自愿的吗?我就是要用我手上的照片折磨她,强暴到她崩溃,怎样?」
金哲突然再次按下手机,林植恩刚才那句话原封不动地从手机里传出来:「我就是要用手上的照片折磨她,强暴到她崩溃,怎样?」
原来刚刚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下,金哲不是拍照,而是按下录音。
林植恩脸色瞬间煞白,扑向金哲:「给我删掉!」
金哲侧身一闪,林植恩扑空。他一个手刀拍向林植恩的背,林植恩往前倾倒。金哲顺势一脚上踢,林植恩整个人飞向梳妆台,重重撞上,台上的瓶瓶罐罐震落一地,碎裂声像烟火在房间里炸开。
「跑!」金哲拉着我的手往外跑,边跑边喘着气说:「你怎么不惊讶我这么厉害?我小时候学过空手道耶!」
我不发一语,只是紧紧握住他的手,指甲陷入他的掌心,像怕一松手,他就消失了。
我们坐计程车一路直奔警察局。
金哲牵着我进笔录室前,停下脚步,低头看着我,声音轻柔得像在哄小孩:「你决定好要说出一切了吗?」
我点点头,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下来。
承办员警刚好是当初在九份跟踪我们的矮胖子——曹达华。
他看着我们,眼神复杂,却没多说什么。
我坐在桌前,娓娓道来跟林植恩之间的一切:从一开始是我主动,到后来被他用照片胁迫、用药迷昏、强暴、拍下证据、逼我戴项圈……我说得声音发抖,却没停下。
金哲坐在旁边,一句话没插,只是握着我的手,指尖微微颤抖。
曹达华听完,立刻派人去租屋处抓捕林植恩。他转头看我,语气平稳:「嫌犯手机中所有您的照片,警方会封存为证据,不用担心会再外流。」
我点点头,喉咙哽得说不出话。
临走之前,曹达华却突然对金哲说:「还有一件事……金哲,那个演算法程式,就算过了一年多,他们还是不会放弃的,那一夜……你是唯一一个曾经写出那个程式的人,只有你知道报告藏在哪,这一切不会就此结束的,你今后自己小心一点。」
金哲轻佻地笑了,头也不回地挥挥手:「谢了!」
我们从警局离开时,已经是半夜了。街灯昏黄得像快熄灭的烛火,计程车在深夜的中壢街头缓缓滑行,车窗外偶尔闪过的霓虹,像一场没人参加的派对,孤独又刺眼。
一路上,我们谁都没开口。金哲的手伸过来,想碰我的指尖,我本能地缩回,掌心冰冷得像死人的皮肤。我没有脸再跟他牵手——那双曾经抚过我全身、让我颤抖到哭出声的手,如今我只觉得脏。
到他家楼下的人行道时,我停下脚步,抬头看他。他的眼神还是那样,带着一点坏坏的笑,一点温柔,一点疲惫,跟以前没有什么不一样。可我却觉得,那双眼睛在看一具尸体。
我低声说,声音乾涩得像被砂纸磨过:「不用演了,我很噁心我知道。」
金哲摇头,声音低沉却坚定:「没有演。过去都过去了,我不觉得你很噁心。」
我苦笑,眼泪在眼眶打转:「不要再骗人了。那天你都说了你的想法,我跟林植恩上的话,会让你噁心到吐,你现在明明很生气,很讨厌我,为什么不承认?」
他突然怒吼一声:「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