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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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3月初,新闻中这位前国民男团wanna one的c位就向现所属社发送解除专属合约内容证明,表示lm公司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签订了将康丹尼尔的专属合约上的各种权利有偿转让给第三方的共同事业合约。
  起初传第三方为cj,后来被确定为mmo,即康丹尼尔前所属社。最早的新闻通稿里,lm是专门为康丹尼尔准备的公司,独立于他的前经纪公司mmo,实际上两家公司几乎共用高层。
  lm主张第三方转让只是单纯的事业投资,且对方故意引导舆论,所有的销售额mmo占10%,90%给lm。这里,lm的份额是40%,康丹尼尔的份额是50%。也就是说,结算1:4:5做。
  按照艺人的立场,公司背着他签约了第三方是违约也是违法。分成多少根本不是重点,有问题的是第三方合约上的不行使权利时可以转让给其他厂商,可以无限把第四方第五方的支出转化成mmo的收入,减少帐面上实际利润,无限挤压剥削艺人最后拿到的结算。
  在林世美看来,关键问题在于转让第三方到底存不存在奴隶条约,目前双方披露出来的都是只对己方舆论有力的个别细则。
  这大小姐上一句还客观,下一句便发起牢骚。
  就知道cj不老实
  姜时率好笑地问确定是cj搞鬼吗?
  林世美利落回复。
  确定有能力搞鬼
  所以你签合同的时候要小心
  多找几家律师帮着看
  姜时率反问和你签约也要吗?
  决赛确定出道后,姜时率选择了李元武当初提供的第二个方案,即与公司续约到限定团结束。木槿花开作为代理签约了izone相关的合约,不抽成的同时,还免得她这时就被各家公司带威逼利诱的邀请打扰。
  大小姐有种支教情怀,习惯说人笨的时候附加参考答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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