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的幸福生活 第27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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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着。”
  俩人没回家,直接上了车,邹凛开车,带着元初去了一家名字很老土的菜馆,但土的也就只有名字了。餐厅的装修风格非常明朗时髦,看起来非常干净卫生,服务人员培训也十分到位,态度礼貌周到,热情,又不过分热情。
  恰到好处。
  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餐厅里暖洋洋的。
  元初脱掉外套,一点也不觉得冷。
  邹凛把菜单递给她:“你来点吧。我看颜爷爷总是夸你很会吃,特别会点菜。”
  元初直言不讳,“家长夸孩子的话你信一小半就行。我夸我自己的话你要全信。”
  邹凛笑着应是,“不管是谁夸你的,我都信。”
  元初笑着瞥了他一眼,当仁不让地拿起了菜单,“有好几道菜我都想吃诶。但是我们只有两个人,吃不了那么多。”
  “我们可以下次再来。”
  元初点了香茅烤鱼、柠檬手撕鸡、傣味香辣牛肉、小炒杂菌,还点了一份下饭菜黑三剁,又要了一份菠萝饭,“下次来吃汽锅鸡和酸汤鱼,还有大救驾。”
  “好啊。”
  邹凛是个典型又不典型的学霸。
  他知识渊博,对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的见解,作为理科学霸,人文素养竟然也很不错,这是比较难得的一点。
  他不固执,能变通,性格温和,非常有眼力见。
  而且,他不是那种看起来很“弱”的学霸。长相清俊,带着几分硬朗,个子挺高,还不是细竹竿那种高,看起来很挺拔。坐下来吃饭的时候,他脱掉外套,只穿了一件衬衣,袖子半挽,裸露在外的小臂肌肉线条还挺流畅。
  到目前为止,元初没在他身上看到明显的缺点。
  聊天的时候说起来,他竟然挺爱运动,打过篮球踢过足球,还能打网球和羽毛球,而且爱跑步,知道元初也爱运动,还跟她约着一起去操场夜跑,“或者也可以去户外徒步?”
  “去徒步吧。下周末。具体时间我们再约,我想去西山看风景。”
  “好。我到时候给你打电话。”
  第474章
  元初这个小世界是打算生孩子的。
  结不结婚可以单说,但孩子要生。
  如果邹凛没有撞上来,她大学毕业以后会海选一个长得好、个子高、智商好、情商合格、全家都是正常人的男人来当她孩子的爹。
  现在嘛,邹凛撞上来了,她可以把他列为孩子爹第一顺位候选人。
  现代开放小世界,谈恋爱根本不算什么事,元初心态放松,合则聚不合则散,有几个人真的能一辈子就谈一次恋爱,然后步入婚姻、相守到老的?
  很少!
  所以,要享受恋爱的过程,但不要赋予恋爱太多的意义。
  ***
  聚餐之后,元初跟邹凛的联系就多了起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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