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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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不能吧?这可是陵江,要是真的孟家还不偷着乐,怎么可能把小少爷一个人扔这儿呢。”
  “谁知道呢。”
  孟沅慢吞吞爬下床,他头还是晕,动作格外小心。
  想着护士们的话,他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脸,怎么到哪个世界都混得不太行呢。
  不,孟沅甚至觉得这少爷混得还不如自己。
  起码他有很多朋友,虽然大家都穷得吃了上顿没下顿,但却会分草莓给他吃。
  那可是死贵死贵的草莓!
  孟沅一次都没舍得给自己买过。
  不过这次大家都叫他少爷,既然是少爷,起码不会太穷吧?
  应该能在一间有窗户的房子里实现草莓自由吧!
  孟沅简直觉得幸福得不像真的。
  他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进洗手间,洗漱刷牙,弯腰吐出泡沫时,水槽里带出些血丝。
  孟沅吓了一跳,想起这具身体好像是白血病,又好了。
  按医生的说法,如果不换骨髓,大概就没几年了。
  小说里这个角色好像活了两年。
  两年。
  孟沅在心里默念着。
  似乎也够了。
  原本他就已经死了,这两年算是凭空多出来的。
  孟沅知道任何好事都有时限,白捡的富贵人生体验卡当然更是。
  水槽里的血丝被冲掉,孟沅洗了把脸,望向镜子。
  镜子里的少年有一张干净的脸,对应着小少爷的身份,皮肤洁净柔嫩,没有一点风吹雨打的痕迹。
  或许还因为生病,面色格外苍白,嘴唇干涩无血色。
  孟沅看着看着就有些走神。
  明明五官都一样,但就是和上辈子的自己天差地别。
  他小时候也是走哪儿都被夸清秀的,后来家里欠了债,他不得不早早辍学,四处打工还债。
  什么活都干,什么钱都挣,在工地干了几年,夏天暴晒,冬天苦寒,脸也就看不出原本的样子了。
  孟沅这才知道,原来如果他正常地长大,会是这个模样。
  洗漱完出来,病房里多了个人。
  宋特助换了一套西装,依旧干练,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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