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被豪门认回去后[七零] 第11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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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明华不答反问:“这是有粮哥说的?”
  如果真成立了服装作坊,由宁芝负责是没有问题的。
  她从小就在服装厂长大,刚开始说话起就已经跟着她父母一起在服装厂里打板做样了。
  可以说,她手上有着别人没有的资源。
  他知道大队长早在看到宁芝身上的发光点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了。
  那个时候说让宁芝负责裁缝这块,就给她算工分。
  但村子里并不需要这个。
  乡下人哪一个没懂点缝缝补补的手艺,谁家不是把布买回去自己裁剪缝制?
  既然大队长有这想法,那就是抱着开设服装作坊的打算的。
  但这容易吗?
  如果说做一件衣服容易,但要成立一个作坊,那就不仅仅只是有技术就行了。
  关系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但如今,时代不允许大家搞私有财产,哪怕你手艺,也得苟着,给集体干活,挣工分。
  姜有粮看中了宁芝的手艺,却无奈空有想法,却无法实施。
  一旦宁芝以个人名义从事跟手艺有关的活,分分钟就会被抓进去,以投机倒把的罪名将她批|斗。
  这不是开玩笑的。
  想想,宁芝他们家族,在解放后就赶紧地把家产捐给了国家,把厂子上缴国家,以保住家族子弟,就可以看得出来了。
  姜泰坝大队部,要想将之变为集体,就得办厂。
  但目前还没有这个先例。
  姜有粮有这方面的想法也没有用。
  不说别的,就一个,登记批下营业执照来,就极难。
  工商部门是不可能让一个小小的大队举办工厂的。
  政策有规定,所有的厂子,必须要归宿国有。
  大队只属于集体,还算不上真正的国有。
  就连公社想要办厂,文件都未必能够批得下来,更不要说小小的大队了。
  万一有人借着集体名义,搞私有怎么办?
  审批这一块,自然是卡了又卡,查了又查。
  至今,也不是所有的公社都有自己的厂子。
  宁芝点头,又摇头:“太难了。”
  范明华也知道这一点,心里琢磨着,“我到时候先在县城打听打听,纺织厂那边有没有招工启示,看能不能帮你买一个。”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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