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地狱廊道(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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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星之火,怎么能够燎原呢?
  林晧昀捡起一片玻璃碎片,上面倒映着的,不是穿着襦裙的宰相府大小姐,而是那个,穿着运动服,身上无数瘀青的她。
  「呵,光这种东西,本就不适合我⋯⋯」
  「沉晏期,还是你回心转意,想要跟我在一起了?」刘若妍的声音带着些许的戏謔。
  「不可能,你这种人,看了真是让人噁心至极。」沉晏期冷冷的回答她。
  「哎呀,真是让人伤心呀⋯⋯」
  「哼,把我传送到这里,还顺便把我的随身笔电带走的你,有资格说这种话?」
  「哎呀,被发现了呢⋯⋯但如果你没有松懈的话,或许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了嘛!」刘若妍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不自觉的拉紧了裙摆。
  沉晏期一怔,在心里的某个角落,泛起了愧疚的涟漪。
  「若是一开始我没有做错⋯⋯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他低下眼眸,叹了一口气。
  「所以,晧昀其实根本就不在门的另一边,对吧!」他意志坚定的开着面前的水晶拱门,「刘若妍!回答我!」
  错了又如何,人非圣贤,谁能无过?若是一直后悔下去,就没有办法看见前方的道路。
  「反正⋯⋯你也去不了她在的地方⋯⋯」
  刘若妍双脚着地,站了起来,望着那片再虚假无比的天空。
  「这样做⋯⋯才对得起自己⋯⋯」
  林晧昀丢掉了手中的玻璃碎片,「不够尖锐⋯⋯」
  她摸了摸地板,握到了一个木盒,里头装着一把匕首,刀柄上的水晶让她感到莫名的眼熟。
  正是那一支,自己亲手丢出窗外的匕首。
  「唉,这种东西,怎么可能离的开我呢?该有的,永远丢不掉,不该有的,永远⋯⋯都得不到。」她自嘲的笑了笑,提起了那一把匕首。
  「喀啦!」一支匕首从被割破的袖口掉了出来。
  林晧昀轻轻将她拿了起来,金色的梅花,陪衬的蓝水晶,正是那一日在市集,她看见却没钱买的那一支发簪。
  「顏昭珩⋯⋯不,沉晏期⋯⋯你为什么,总是对我这么好呢?」林晧昀的声音颤抖,鼻子突然传来一阵酸涩。
  一滴眼泪,滴在了蓝水晶上。
  剎那间,泛起了一束曙光,照亮了这个偌大的空间。
  一串文字投影在林晧昀面前:
  「晧昀,你终究还是看到这封信了,我明明就已经想好,不要再让你哭泣了。不过没关係,我还是想告诉你,我真的很喜欢你,从一开始就一直这么觉得了,就算你打从心底不喜欢我,也没关係。但是,我会一直守护着你,你一定要知道这点。如果你不喜欢原本的那个世界,那我们就待在这里,我可以为你创造出一个只属于你跟我的世界。如果你觉得我做的这些事情都只是为了同情你的虚情假意,那我可以跟你保证,我绝对没有,我会用一次又一次的行动去证明,我真的很喜欢你。
  就算这个世界上有黑暗,那也没有关係,我会成为那道光,照亮你的路,即便是星星之火,我也能让它燎原。所以,晧昀,再笑一次吧!还有,如果晧昀自己不先成为火种,再大的火,都没有办法点燃。
  晧昀,不论是你的行为、样子,都令我深深着迷到无法自拔。你可能会觉得,我是一个很自私的人,既骗了你,还要你再笑一次。如果你讨厌我,我也甘之如飴,但是,你要记得一件事:『还是有人希望你活下去。』
  我会在最后的结局等你。」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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