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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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略过人就走了。
  中间有二十分钟的空档,盛繁想给人发消息,一摸口袋,手机不在身上。他以为是忘在了座位上,然而回去时,又发现手机还是不在。
  情况不太对。
  盛繁原路返回,在走廊里看见那个姓刘的,想也没想,上前几步,抓着人的衣领就往墙上摔。
  对方立刻叫了起来:“哎哟!好端端的,您这是干嘛?”
  “手机。”
  盛繁直视他的眼睛:“在哪?”
  只这一眼,刚刚还嬉皮笑脸的人,顿时收敛了,刘胜咽了咽唾沫,颤颤巍巍道:“您、您刚才手机拿掉了,在那边洗手台上呢,我本来想提醒您的……”
  是他忘拿了吗?显然不是,但盛繁现在没功夫计较这么多。
  他跟刘胜很久不联系了,对方没理由要突然找他茬,唯一的解释,那只能是别有用心。
  盛繁折回卫生间,果然在洗手台上找到自己的手机,他解锁,看见季星潞大概十分钟前给自己发消息。
  只有一条,内容是说想吃夜宵。
  这不正常,季星潞喜欢信息轰炸的,跟他聊天表情包总跟不要钱似的乱发,不可能只有这几个字。
  于是盛繁立刻拨了个电话过去。
  等待着,三秒,五秒,十秒……二十秒,电话接通了。
  “什么事呀?”
  听见季星潞声音的那一秒,盛繁蓦地松了口气。
  随后又不悦,皱眉质问:“你去哪里了,手机没在身边吗,这么久才接?”
  “我没、不是你叫我到房间来吗?我刚刚觉得眼睛有点不舒服,滴眼药水呢。”
  季星潞说着,用力眨了几下眼,感觉眼前越来越模糊。
  “就是涂完眼睛还是不舒服……”
  他把眼药水忘在车上了,进了房间,看见床头柜有一瓶,是自己常用的品牌,没想那么多,只当是盛繁准备的,顺手就用了。
  盛繁意识到问题,沉声问他:“季星潞,房间号。”
  “啊?”
  季星潞揉着眼睛缓解疼痛,不懂他什么意思。
  下一秒,房间里的灯,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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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疑似对某人一见钟情。
  但之后再见又觉得有点太笨了,跟这样的人一起生活应该会很辛苦。
  于是左右脑开始互搏,最后维持原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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