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天赋聚权柄,铸天庭 第11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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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不可行那祸害女子之事。
  她们犯了错,可以惩戒,但却不可侮辱。”
  看着讪讪下去的周炳礼,王朝不禁露出若有所思之色。
  在这明朝,或许不如后世清朝那般重男轻女,但女子的地位,也确实是远不如男子的。
  王朝也不想着现在提倡什么男女平等。
  但是,他却也愿意一点点的改变。
  现在,正趁着各个势力全被清洗了一遍,在无人与他们可以抗衡的时候,做出一些改变吧。
  而既然想要改变女子的处境,那些个青楼,自然就是接下来的改变重点了。
  正好,在先前的势力清洗之中,青楼便也是其中的一个重点。
  毕竟,像古代青楼这样的产业,你要说没有过逼良为娼、违法犯纪的事。
  那,基本上就是不可能的事。
  而且,青楼还是暴利行业。
  王朝自然不会将其放过,基本上全被清理了一遍。
  如今,再整个临洮府,你就别想寻到一家青楼。
  当然了,王朝也并没有真的将其彻底取缔的意思。
  以当今时代的背景,那也并不现实。
  甚至,本就有着许多女子为了生计,迫不得已卖身其中。
  但是,进行一些改变还是可以的。
  比如,签订双方自愿的相对平等文书,不得强迫陪酒陪睡等等。
  而如果想要离开,青楼也不得阻拦,只需赔偿违约金即可。
  同时,青楼如果想要辞退,一样需要赔偿违约金。
  王朝更愿意,将其打造为真正的风雅娱乐场所。
  至于是不是有人不接受。
  现在整个临洮府,他说一,就没人敢说二。
  还有那些奴仆下人之类的,也都给我重新签订相对平等的雇佣文书合同,必须支付佣金,并且想要离开,同样不得阻拦,只是同样需要赔偿违约金。
  如果是辞退,也需赔偿违约金。
  我华夏子弟,绝不能为奴为婢,被人逼迫侮辱。
  这是他身为一个华夏人,一地之主本应该做的。
  别的地方他管不着,但是在他管辖的地盘,那就要按他的规矩做事。
  特别是有了国运、民怨,以及官职官位这些大杀器,可以让人看到一地大致情况,也能相对约束官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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