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6)(2 / 3)
「你知道,即使这世界已经没有人记得你,但是你的作品,至少都还会有两个人看。」我说:「一个是你自己,另一个人,永远不会改变,是我。」
没有人可以知道,自己是否可以完全找到自己,但是藉由一些办法,至少可以度量自己的心还在不在。长毛以前肯定自己的办法,是他努力创作、努力经营梦想,所以那时候他存在得很绝对,甚至,当他自己世界中唯一的神,而如今,他像个躯壳。
收回一切属于自己的东西,把放在别人家的东西拿回来之后,才发觉自己原来有的一些什么,反而不见了。
我很高兴,至少他没有为了我们跟踪他而生气,那表示他真的已经改变了很多,但是同时,他也变得很没生气,整个人像个活死人似的。
「就当作是为了我写的吧!好吗?」我说:「你需要的东西是什么,这我不知道,但是我们都明白,没有那东西,我们就无法真正的相爱,所以,当作是为了我,你试试看,为我而写吧!」
下午四点半,长毛穿着破烂的红色长袖上衣,一件剪成七分裤的陆军迷彩裤,散乱着一头乱发,坐在阳台上,他看着我,而我从他眼中,又看见了一点点,正在復甦中的光芒。
淑芬问我,现在的我,是他的谁。「有事没事往他家跑,可是看起来你们又不像真正在一起,现在到底算什么关係呀?」
我想了一想,笑了一笑,拿了一颗芭乐给她。
说是我已经习惯等候也好,说是我只是无力去改变什么也好,至少我现在是满足的,看着他专心写作,努力寻找自己想要的感觉,我觉得再没有比这时候更好看的他。而两个人之间,是否一定需要有一个关係上的界定画分呢?我笑着对淑芬说:「我知道他心里面只有我,而我心里面只有他,这样就够了,不是吗?」
长毛已经不在了,他现在叫做穹风,因为长毛的时代过去了。
那个锋芒尽现、霸道强横的长毛,在风风雨雨之后,正式走入歷史,他翻出一篇很多年前,只写了一段开头的小说来写。回金门等退伍的前两天,他坐惯的地方,从眺望合欢山的阳台,变成他房里电脑前面的小坐垫,一天,写一万多字。
预定的退伍日期,是十二月六日。
不过金门起了瀰天大雾,所以他直到十日才回到台湾。回来不到一星期,我看到一篇他为了证明自己,也为了我而写成的小说,叫做〈失忆〉。总共十万多字,字数超出比他以前写过的每篇小说要多很多的作品。
这段时间,虽然我们没见面,但是每天都讨论着小说的发展,他的确退化很多,所以必须靠着不断跟我讨论,才能好好写下去,但哪里知道,就这样,写了十万多字。
我是他最忠实而唯一的读者,直到小说写完,我说要贴到连线板为止。
「那个……什么是连线板?」
我的天哪!这个玩bbs比我久的人,居然不知道连线板。
「连线板就是几乎全国各bbs站都共通的板!你在这里贴,几乎全国的站都看得到。」
然后,他问了一个更白痴的问题:「啊贴那里要干嘛?」
「当然是给大家看呀!」
「干嘛给人家看?那是我为你写的耶!」
我是淑女,我是淑女,是的,无庸置疑的,我绝对是淑女,所以我说:「妈的,你不快点成名的话,你这辈子就没机会还我钱了啦!」
于是,你在连线板上,可以找到一篇小说,叫做〈失忆〉,一篇很不爱情、很诡异,可是真的很有趣的小说,那是完全长毛式的小说,不过那不大受欢迎。
因为没有多少人可以接受他那颗奇怪脑袋的想法,长毛有点失望,他说:「我不想欠谁人情或欠谁钱,可是,我看我真的是还不起了。」他指着电脑画面,对我说:「你看,几乎没人要回应我嘛!」
我说,因为他的风格有问题,所以好看归好看,但是想看的人不多。
「那怎么办?」
「写爱情吧!」
一句随口说出来的「写爱情吧!」居然不小心造就一个网路写手。
这是怪谈,也是奇蹟,长毛拒绝再用「长毛」这个名字,于是,我们认识一个叫做「穹风」的傢伙。
穹空之中,在蓝色帷幕下飘扬的风,没有强悍的力道,也没有惊颺的狂烈,他就是那样轻轻地、慢慢地飘而已。所以穹风这个名字,其实很适合他。用自己的名字,反而比以前那个死样活气的长毛要好听得多。 ↑返回顶部↑
没有人可以知道,自己是否可以完全找到自己,但是藉由一些办法,至少可以度量自己的心还在不在。长毛以前肯定自己的办法,是他努力创作、努力经营梦想,所以那时候他存在得很绝对,甚至,当他自己世界中唯一的神,而如今,他像个躯壳。
收回一切属于自己的东西,把放在别人家的东西拿回来之后,才发觉自己原来有的一些什么,反而不见了。
我很高兴,至少他没有为了我们跟踪他而生气,那表示他真的已经改变了很多,但是同时,他也变得很没生气,整个人像个活死人似的。
「就当作是为了我写的吧!好吗?」我说:「你需要的东西是什么,这我不知道,但是我们都明白,没有那东西,我们就无法真正的相爱,所以,当作是为了我,你试试看,为我而写吧!」
下午四点半,长毛穿着破烂的红色长袖上衣,一件剪成七分裤的陆军迷彩裤,散乱着一头乱发,坐在阳台上,他看着我,而我从他眼中,又看见了一点点,正在復甦中的光芒。
淑芬问我,现在的我,是他的谁。「有事没事往他家跑,可是看起来你们又不像真正在一起,现在到底算什么关係呀?」
我想了一想,笑了一笑,拿了一颗芭乐给她。
说是我已经习惯等候也好,说是我只是无力去改变什么也好,至少我现在是满足的,看着他专心写作,努力寻找自己想要的感觉,我觉得再没有比这时候更好看的他。而两个人之间,是否一定需要有一个关係上的界定画分呢?我笑着对淑芬说:「我知道他心里面只有我,而我心里面只有他,这样就够了,不是吗?」
长毛已经不在了,他现在叫做穹风,因为长毛的时代过去了。
那个锋芒尽现、霸道强横的长毛,在风风雨雨之后,正式走入歷史,他翻出一篇很多年前,只写了一段开头的小说来写。回金门等退伍的前两天,他坐惯的地方,从眺望合欢山的阳台,变成他房里电脑前面的小坐垫,一天,写一万多字。
预定的退伍日期,是十二月六日。
不过金门起了瀰天大雾,所以他直到十日才回到台湾。回来不到一星期,我看到一篇他为了证明自己,也为了我而写成的小说,叫做〈失忆〉。总共十万多字,字数超出比他以前写过的每篇小说要多很多的作品。
这段时间,虽然我们没见面,但是每天都讨论着小说的发展,他的确退化很多,所以必须靠着不断跟我讨论,才能好好写下去,但哪里知道,就这样,写了十万多字。
我是他最忠实而唯一的读者,直到小说写完,我说要贴到连线板为止。
「那个……什么是连线板?」
我的天哪!这个玩bbs比我久的人,居然不知道连线板。
「连线板就是几乎全国各bbs站都共通的板!你在这里贴,几乎全国的站都看得到。」
然后,他问了一个更白痴的问题:「啊贴那里要干嘛?」
「当然是给大家看呀!」
「干嘛给人家看?那是我为你写的耶!」
我是淑女,我是淑女,是的,无庸置疑的,我绝对是淑女,所以我说:「妈的,你不快点成名的话,你这辈子就没机会还我钱了啦!」
于是,你在连线板上,可以找到一篇小说,叫做〈失忆〉,一篇很不爱情、很诡异,可是真的很有趣的小说,那是完全长毛式的小说,不过那不大受欢迎。
因为没有多少人可以接受他那颗奇怪脑袋的想法,长毛有点失望,他说:「我不想欠谁人情或欠谁钱,可是,我看我真的是还不起了。」他指着电脑画面,对我说:「你看,几乎没人要回应我嘛!」
我说,因为他的风格有问题,所以好看归好看,但是想看的人不多。
「那怎么办?」
「写爱情吧!」
一句随口说出来的「写爱情吧!」居然不小心造就一个网路写手。
这是怪谈,也是奇蹟,长毛拒绝再用「长毛」这个名字,于是,我们认识一个叫做「穹风」的傢伙。
穹空之中,在蓝色帷幕下飘扬的风,没有强悍的力道,也没有惊颺的狂烈,他就是那样轻轻地、慢慢地飘而已。所以穹风这个名字,其实很适合他。用自己的名字,反而比以前那个死样活气的长毛要好听得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