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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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愕、惊喜……比之那场噩梦里更高昂的情绪伴着鲜血一同涌出,几乎淹没了她。
  “阿姝……”
  她唤了一声,嗓音嘶哑如同含了沙子。
  簪子刺破了咽喉。
  沈姝只是抿紧了唇。
  她眉压得很低,眼下这样的事并不是她情愿的。
  她并不喜欢见血。
  很多年前,沈姝只是个八九岁的孩子时,母亲沈昙云带着她去了肉肆。
  是七月十五中元节,为了挑选一只用作祭祀的猪崽。
  一排排的生肉挂在架子上供人挑选,脑袋、大腿、心、肝、肺……
  都是新鲜的,宰杀场地就在摊位后头。
  屠户站在牲畜血河里手起刀落,被绑住四肢蹄子不断扑腾挣扎的猪羊便再没了生息。
  有血顺着生肉往下滴,沈姝个子矮,仰头见着猩红的血落下来,甚至,滴到了她的额上。
  血顺着额头流经口鼻的时候,沈姝突然觉得,她们和猪羊并不区别。
  血流干后,也会变成待价而沽的猪羊,被破开肚子取出有用的脏器吊在架子上供人挑选。
  母亲笑着用手巾帮她擦去脸上的血,屠户也笑着和母亲赔罪。
  那时候屠户还很年轻,妹子也没有做官,不是后来和她人勾结到一块贪她家财产的模样。
  她叫沈姝沈小姐,夸她可爱灵秀,长大后一定有副好相貌。
  沈姝只是盯着被架住不断往下滴血的生肉,好似,她已经料到了十年后被当做猪羊待价而沽的自己。
  就像现在,沈姝盯着陆仪伶,血从她纤细的脖颈上顺着曲线往下小股小股地流。
  陆仪伶现在和那些被按在地上的猪羊没有区别了。
  而沈姝,成了举起刀的屠户。
  她从旁观者过渡到猪羊,最后,又成了屠户。
  是迫不得已。
  倘若陆仪伶真心待她,沈姝也愿意对她好。
  她也情愿那支簪子永远簪在陆仪伶的发间,而不是刺进她的脖颈里。
  陆仪伶渐渐脱了力,身体往前跌去,倒在沈姝怀里。
  沈姝抬手,将人接住。
  血慢慢染红了沈姝的衣裳。
  她的身体很冷,沈姝也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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