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第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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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论起郑今、时初远和于朗这三个人之间的陈年旧瓜。
  倒也不难讲。
  大概友情中总逃不过铁定律时三角关系。
  打小长起来的青梅竹马,两个男生既是兄弟,又是情敌。
  不得不说,郑今长得也是真漂亮。不同于时念的文静柔弱,她的美仿佛生来就带了攻击性,是属于妖冶那一挂。
  收拾打扮起来,半点不比那些豪门阔太差。
  相较而言,时念容貌的确也是美,但多多少少就被时初远的书卷气弱化了一点。
  一般在童话故事里,狐狸都是喜欢书生的。
  现实却不是。
  郑今是个有野心的人,她从来都不愿意将漫长人生拘泥于脚下的方寸之地。
  偏巧。她的野心又没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去与之相配。于是便选择了用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去快速解决矛盾。
  于朗家条件没有时初远好。父母都是没文化的大老粗,不怎么注重教育,养出的孩子也是个文盲,白搭一身腱子肉。
  但幸好,基因彩票。
  年轻时长了张混不吝的脸。不算帅,但身材足够硬朗壮实。
  忘记是哪次邻市举办中学生体育竞技比赛,厉芳作为对方拉拉队的领队,一眼就相中了球场上的于朗,赛后当即红着脸去找人。
  于朗本想回绝,郑今却先一步拦住,撮合着两人留了联系方式。
  再后面一来二去,轻易就促成了这桩姻缘。
  郑今从始至终目的很明确。
  她想要成为富人家的正房太太。
  可她又耗不起那么多年,索性挑了同等范围内条件不算太差的先结婚生子,做两手准备。
  实话说,她也不敢赌于朗的专情。
  是以只能利用人性基础的恶。
  没有男人会容忍跟过自己的女人被别人睡。
  就算有,也是装的。
  因为在他们眼里,只有自己不想要了,没有明明还爱着却甘心拱手让人的荒唐说法。
  那超越了自私的本心。
  当然,这里面的爱也不用太多。
  足够偷腥即可。
  特别是在时念出生之后,两人往来就更加肆无忌惮。
  时初远多信任他的这两个朋友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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