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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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封信,是宋棠几天前寄出去的。
  那次,他在信的末尾,写了句,宋宋,对不起。
  所以,她在回信中写道,陆今晏,你没必要跟我说对不起。
  你从未对不起我什么。
  倒是很感谢你的招待。
  国营饭店的饭菜很好吃。
  你烤的肉串,更好吃。
  …………
  看着信纸上漂亮的字体,陆今晏唇角遏制不住上扬。
  下周公休,他本来是想约她去看电影的。
  但看到她说,她很喜欢吃他烤的肉串,他还是决定,先带她去露营烧烤,晚上再去看电影。
  他也希望,她看在他烤的肉串很好吃的份上,能同意周末与他见面。
  看完信,小心地将那几张信纸折起来放好后,他红着耳根,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竹青色小盒子。
  而那个长方体的小盒子里面,躺着一根发簪。
  发簪的形状,特别漂亮。
  黑檀木发簪的顶端,镶嵌着玉质的桂花玉兔,玉兔下面,有一轮弯月垂下,好看得不像话。
  今天白天的时候,他注意到了梁越深手中的那根发簪。
  他忍不住想起了上次在车上,唐宋长发滑落在他身上的感觉。
  像是一片片羽毛,扫过他的心湖,让他的心跳,彻底乱了节拍。
  梁越深买的发簪,是想送给宋棠的。
  在世人看来,宋棠那张脸很美,而唐宋脸丑陋,甚至有些可怕。
  可他觉得,唐宋比宋棠好看一千倍、一万倍。
  他也觉得,唐宋戴那种发簪,将一头青丝绾起,穿着旗袍的模样,肯定特别特别好看。
  所以,今天下午,他忍不住去了国营超市,想给唐宋选一根发簪。
  而他一眼,就看中了这根玉兔发簪。
  她上次醉酒,坐在他身上撒娇的模样,就像极了软绵绵、招人疼的小兔子,让他的心脏,火热又柔软,恨不能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
  “哇!这根发簪真好看!团长,这是你送嫂子的定情信物?”
  “闭嘴!”
  陆今晏红着脸呵斥顾时序,不让他乱说。
  其实他觉得,他送她的那对珍珠耳坠,更像是他送她的定情信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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