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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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作那叫一个:快、狠、准!
  甚至连猪血,都不带往衣裳上溅的!
  甘洪真夫妻俩这辈子,拢共就生了一女两子。
  本就对长女疼之入骨。
  闺女现在也就这么一个爱好了。
  那能怎么办?
  只能纵着她!
  甘洪真不仅教她杀猪。
  还教会了闺女,他少年时期从师父那里学来的“解猪绝学”。
  “解猪绝学”傻明兰前后也就学了半个月。
  一头猪。
  从剥皮到骨肉分解完毕,仅用半盏茶(五分钟)时间。
  刀法快得让甘洪真都咋舌。
  还夸她天生就该吃这一碗杀猪饭。
  此后。
  甘家猪肉铺每日的杀猪和分解猪肉的活计,都是她。
  几年后的某一个夏日。
  甘洪真去乡下收猪,遇到持续下暴雨。
  赶着几十头猪可不敢冒雨回家,差人给家中带回了信。
  为了不让甘家猪肉铺的生意开天窗,年仅十四岁的甘明兰决定替父站台。
  她站台的第一日。
  乐元县最大的菜市场,就挤死了两个人。
  “猪肉西施”的名号,真不是盖的!
  引发的轰动,创下了甘家猪肉铺前十年的卖肉记录。
  也曾有好色之徒,打过“猪肉西施”的主意。
  伸出来的爪子,被她一刀削掉了五根手指头。
  官司,打到了县衙里。
  “猪肉西施”被大和尚批命丢了灵慧魂魄的说法,也随之传了出来。
  邶国律,傻子伤人,可用罚金抵罪。
  甘洪真赔了一大笔银子,轻易就了却了这一桩官司。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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