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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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年头有学英语的,也有学俄语的。
  前世,许清欢倒是懂几门外语,毕竟,到了她那个境界,经常要出国搞学术交流,总是带翻译既不放心也不方便。
  再加上,许清欢的学习能力也很强,久而久之将几个发达国家的语言练习得和母语差不多了。
  “还……行吧!”许清欢一向不是高调的人。
  周新艳有些丧气,“怎么办,我不行啊,我最讨厌外语了,要说看的话,还能将就着看懂,可要是说和听,就完全不行。”
  许清欢有几分诧异,“难道还要搞面试口语?”
  周新艳显然有内幕消息,摇摇头,“没有,可是听说这次招工就是为十月份广交会做准备的,厂里的灯具要参加广交会,要能够和老外面对面交流,介绍产品。”
  现在她既怕考上,又怕考不上。
  许清欢觉得这姑娘真是实诚,要知道他们可是竞争对手关系啊,“那你先把笔试这关过了再说,要是选上了,不是还有三个月时间吗?到时候好好练习口语和听力。”
  “许同志,你真好,我可以叫你清欢吗?”周新艳一笑,露出一对小虎牙,看着可爱极了。
  “当然可以,我也叫你新艳吧!”
  两人握了手,成为好朋友。
  为了确保万一,蒋承旭带着许漫漫进了灯具厂后,先去找了熟人带他们去报名,这样一来,就与许清欢错过了,以至于他们也不知道许清欢来报名了。
  自然,许清欢也没有关心二人的意思,她现在顺利拿到了手表,只需要拿回订婚文书,将两份文书销毁,这桩婚事就顺利退了。
  在此之前,她先去了一趟永安百货,王娟已是翘首以待,看到许清欢来,高兴得不得了,匆匆迎了过来,“有没有漏买的?还要不要买点什么?”
  许清欢将她招到一旁僻静的地方,将用报纸包好的三包药递给她,“一天一包,一日两次,药反复煎,连着喝三天,这三天为了保险起见,至少要那啥两次,记住了?”
  其实一次也行,但两次的话最保险,要是能一夜一次,就是最好不过的了。
  不过,王娟的男人又不是小说男主,肯定不可能做到那种一夜七次的水平。
  不对,蒋承旭哪怕是这部书的男主,也没这能耐。
  王娟老脸一红,忙不迭地答应,“没问题,我一定会注意。你要买什么,我带你去。”
  “不用,你把药拿去放好,我买块手表就走。”
  “进口还是国产?在三楼,我带你去!”王娟提着药走在前面,幸好用报纸包着,别人也不知道里头是啥。
  许清欢将王娟刚刚给的三十块钱收了,一起上了三楼,花一百二十五块钱和一张手表票,买了一块申市全钢手表。
  本来进口表有梅花的,还有卖的比较好的浪琴,既然是下乡,戴一块进口手表,纯粹是给自己找事儿。
  王娟送走了许清欢,乐滋滋的,同事不解,“啥事这么乐呵呵啊,人家买块表,又不算你的营业额!”
  “你不知道,我不告诉你!”
  昨天下班后,王娟也冷静下来了,犹豫着要不要买许清欢的药,买吧不便宜,好歹也是一个月工资,还怕没事喝出事儿来,不买吧,万一人家有这能耐呢?
  她专程去找了田霞,两人是很好的朋友,田霞也没有瞒着她,“应该是个很厉害的,听说医院本来聘她当主治医生呢,你试一下,反正她不会害你。”
  毕竟,自家给包了两百的红包,人家都没收。
  医德还是能够保证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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